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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第四次到北京二中与师生共话未成年人保护

“六大保护”呵护“少年的你”

2021-09-02 12:40:23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北京9月1日讯 记者张昊 什么是入职查询制度?遭受网络欺凌之后怎么办?学校、家长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有哪些责任义务?学生可以使用哪些法律方式保护自身权益?……9月1日,一堂以案释法的法治课为北京二中师生和家长们答疑解惑,授课人是第四次走进该校讲授法治课的北京二中法治副校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

此次授课紧密结合调查问卷,围绕新修订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就“两法”是未成年人的成长宝典、未成年人保护是大家的共同责任、未成年人要争当守法先锋等问题,结合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两法’内容涵盖了与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成长密切相关的方方面面,‘两法’蕴含的核心价值和理念是什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张军特别指出,“两法”进一步丰富了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的法律监督职责,赋予了检察机关更重的任务。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检察机关与相关政法部门承担的司法保护职责,只有与其他“五大保护”共同发力,相融相通、相互配合、相互促进,才能使“1+56”,“1+5=实”!

未成年人保护是大家的共同责任,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如何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张军指出,父母是保护未成年人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是未成年人教育、保护的重要阵地;社会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大环境;网络是未成年人生活的新场域;政府是未成年人的坚实后盾;司法是未成年人的特殊守护者。今年是中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35周年,目前全国已经有一万多名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未成年人案件检察人员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法律规定了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特别程序,不管实施了违法犯罪还是受到了侵害,司法都会通过专业的人以专业的方式给予涉案未成年人给予特别的关爱。

未成年人为什么要自觉守法、如何自觉守法?张军结合具体案例指出,不良行为具有自害性与程度不同的害他性,常常是严重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行为的前兆,也会增加未成年人受到违法侵害的可能,要提高警惕,杜绝小恶滋生,远离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要做守法先锋,重点需要把握三个要点:自觉守法就是自我保护;自觉守法应当履行义务;自觉守法要从小事做起。

此次授课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方式,北京二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在现场听课,北京市各区共20多所学校学生通过教育系统直播平台在线收看。

全国人大代表韩永进、陈云英,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中央网信办、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负责人参加活动。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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