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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法院当庭宣判让公平正义“立等可取”

2021-09-02 12:29:49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凡超

“在一些群众眼里,三个法官坐着开了大半天庭,抱着案卷来,又抱着案卷走,一段时日后邮寄来一份判决,后面的裁判结果即使对他们有利,也会因为不够公开而使公正的力量大打折扣;如果对他们不利,那就更容易被怀疑这是暗箱操作的结果。当庭宣判就截然不同,详细的庭审之后,经过合议庭短暂合议,随即判决,带来的公平正义肉眼可见。”

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法官毕东这半年来结案64件,其中当庭宣判16件,当庭调解和撤诉10件,占办结案件的40%。对于当庭宣判,毕东有着自己的理解:有理有证举在法庭,谁是谁非公决于法庭,案件当庭宣判,既提高了裁判透明度,也是人民法院接受社会监督、取信于诉讼人和广大群众的重要方式。

在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效推进当庭宣判制度实施,2月3日,晋城中院审判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推进当庭宣判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开庭审理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鼓励当庭宣判,逐步提高当庭宣判率。

庭审实质化、合议实质性,当庭宣判示以坦荡,判决结果“立等可取”……一系列举措得到当事人的广泛肯定。晋城中院民一庭法官祁俊最近就收到了代理律师的“别样点赞”。

在审理桑某诉丁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时,得知本案要当庭宣判,双方当事人都不由得显现出忐忑的表情。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合议当庭宣判后,败诉方的代理律师感慨道:“虽然我们败诉了,但看到合议庭合议时间这么久,我们相信这是实质性合议的结果,尊重法院的判决。”

示之以公,百姓输了官司也服气。从开庭到宣判“一镜到底”,让法律更权威,司法面对监督更自信、更从容、更坦荡。

《法治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当庭宣判还促进了调解率的提高。

晋城中院民一庭在审理山西某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时,当事人众多,合议庭认为这是向群众宣传当庭宣判的好时机,房地产公司得知要当庭宣判后,主动拿出多项调解方案,最后该系列案均以当庭调解方式结案,纠纷得到了彻底化解。

如果庭审活动“现场直播”是让人民群众通过过程感受公平正义,那么,当庭宣判就是让人民群众通过最接近结果的过程感受公平正义。这样的方式,最受考验的是法官。

晋城中院民四庭法官焦瑛琴对此深有感触:“当庭宣判的即时性要求我们在庭审结束后,短时间内完成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和法律说理,工作节奏明显加快了很多。”

“当然,挑战同时也是机遇,慢慢适应这种节奏后,不知不觉中自己的能力也得到了提升。”焦瑛琴说。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晋城全市法院审结11689起案件,当庭宣判5513件,当庭宣判占判决结案47.13%。

当庭宣判的杠杆还撬动了结案均衡度和审理速度,今年上半年,晋城全市法院结案率81.45%,与2020年、2019年同期相比分别提高了10.82%、9.5%,创近10年来最高水平。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由2020年的39天缩短到了31天。

“当庭宣判不是目的,它真正的内涵是效率与公正。”晋城中院院长张建康表示,晋城中院将当庭宣判作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整治审判工作顽瘴痼疾的重要抓手,有力促进了审判质效的全面提升。

如今,晋城法院正在向着打造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过程最透明、人民群众最信服的“四最”法院迈出坚实步伐。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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