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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对工地电力设施下手 9人团伙接受审判

2021-08-18 16:01:51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标准+

检察日报讯 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秦娇娇 大量工地物料被盗,20多家企业受损,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日前,由湖北省红安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李某、张某等9人涉嫌盗窃、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在法院开庭审理。

“电缆线、变压器等设施价值较高,十分受犯罪分子‘青睐’。”红安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这个团伙采取“盗销一条龙”的方式,将从工地上盗得的物料运输至红安、武汉等地多个废品回收站销赃。

2017年下半年至2020年7月中旬,李某、张某等9人盗窃团伙,先后在湖北省红安县、武汉市、蕲春县等地作案,窃取工地上相关企业的变压器、电缆线、铜排等物料,造成20多家企业受损,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仅在红安境内盗窃作案的金额就达370余万元。经审查,团伙中的李某、柳某还涉嫌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犯罪。今年6月22日,红安县检察院依法对李某、张某等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由于本案涉案金额巨大,受损企业众多,红安县检察院在办案中积极履职,建议公安机关尽力采取追赃挽损措施,最大限度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后,承办检察官多次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在侦查阶段,就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方面,检察院向公安机关提出了50多条建议引导侦查,承办检察官10多次参加公检法联席会议及庭前会议,共同会商解决该案存在的疑难复杂和争议问题。

在庭审中,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及违法犯罪事实,依法讯问了每个被告人,向法庭出示、宣读了大量证据材料,对其犯罪构成进行了严密的论证。

法庭上,9名被告人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根据全案事实和情节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公诉人对各被告人提出了量刑建议,法院将择期宣判。据了解,为主动接受监督,红安县检察院还邀请了两位人民监督员观摩庭审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全过程。

编辑: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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