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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小说情节砍杀路人致二死一伤

陕西宝鸡一被告人一审被判死刑

2021-05-18 20:02:13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标准+

人民法院报讯 记者张娅 通讯员苏永康 模仿网络小说情节,持刀杀人致二死一伤,逃入深山后被抓获。近日,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令其赔偿被害人及被害人近亲属各项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涛平时喜爱阅读黑道小说,受其影响颇深,欲模仿小说中持刀砍人情节,遂于2020年7月5日8时许,从位于宝鸡市凤翔县(现凤翔区)姚家沟镇姚家沟村一组的家中,乘车到该县城关镇某超市购买不锈钢菜刀一把,步行至南大街舒雅宾馆门前时,持菜刀朝路边的被害人高某头部、颈部等部位连砍数刀,致高某当场倒地。张涛又持刀追砍站在旁边的被害人仲某头部、颈部、肩部数下,仲某被砍伤后躲避至路旁某店铺内,张涛紧追砍杀,被该店店主呵斥后逃离现场。张涛拦停并搭乘被害人张某驾驶的出租车向其家中方向逃窜,当车行驶至姚家沟村时,张涛因车费等问题与张某发生争执,张涛让张某将车开至旁边小路后,拿出菜刀向张某头部挥砍,张某弃车逃离,张涛追上并再次朝张某头面部、颈部、胳膊等处挥砍二三十刀,致张某当场死亡。张涛将菜刀清洗后掩埋,将作案时所穿衣服扔进化粪池中,逃入深山。

2020年7月8日11时许,民警在姚家沟村一苹果园废弃房内将张涛抓获。

经鉴定,被害人高某系遭受砍器作用致左侧颈总动脉断裂、左侧颈内静脉破裂导致大失血而死亡;被害人张某系遭受砍器作用致头颅崩裂,重型颅脑损伤死亡;被害人仲某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被告人张涛患精神分裂症,在2020年7月5日杀人案中,鉴定为缓解期,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涛持刀杀人致二死一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张涛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亲属代为赔偿部分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但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对其不予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张涛及部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上诉。

编辑: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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