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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院打击拒执犯罪不手软

去年703人因拒执受到刑事处罚

2021-05-12 18:07:29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标准+

人民法院报讯 记者余建华 通讯员王小云 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一失信被执行人有期徒刑四年,罚金10万元。

对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被执行人,浙江全省法院严格依法从严惩处,充分运用刑罚手段惩治和预防拒执犯罪。

据了解,浙江法院已与当地公安、检察机关建立起拒执打击协作机制,统一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标准,提高拒执案件办理效率。2020年,浙江全省法院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新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801件,与2019年相比增加22件。在审结的833件拒执案件中,共有703人受到刑事处罚,其中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30人、拘役126人。

同时,浙江法院积极推进拒执自诉程序。2020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案件229件,占此类刑事案件总数的28.59%。近年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制定《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自诉程序的意见》《关于依法惩处拒执犯罪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明确拒执自诉案件的受理情形和办理流程。

浙江法院坚持宽严相济,结合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形势,对于认罪悔罪、判前能积极履行生效裁判或相关执行依据确定的义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情节不是十分严重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依法予以从宽处理。2020年,全省共有156件拒执自诉案件因得到履行、达成和解而准许自诉人撤诉。

编辑: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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