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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检察创新法律监督

将检察工作晒在人民监督员“聚光灯”下

2021-04-06 16:09:53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 -标准+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 法治日报全媒体通讯员 楼辉 王旖

“真听真看真感受,这是我对本次活动的深切认识,作为新任人民监督员,我们也会做到真监督、真建言,一起推动检察工作发展。”人民监督员倪建君感慨道。

3月18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迎来新任10名监督员,他们走进检察院参加“走进检察,强化监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2020年以来,上虞区检察院积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第三只眼”作用,建立即时联络机制,变“有事联系”为“时时联系”;建立定期到访机制,变“零星监督”为“常态监督”;建立互评反馈机制,变“混同不清”为“权责清晰”。共计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9次,邀请人民监督员45人次,监督范围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各个业务领域。

“检察院的司法救助搞得很好,不仅扶贫扶困,更做到了扶志扶智,让我感受到法律温情的一面。”2020年11月19日,在上虞区检察院组织开展的司法救助远程视频听证会上,陆续见证了3起司法救助的人民监督员杨浙东对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制度点赞。

突出人民监督员参与感,是该院开展人民监督员活动的一个重要方式。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每月一次的岗位练兵、旁听讯问、庭审观摩等,向人民监督员展示检察机关日常办案活动实景。上虞区检察院破除“司法神秘”,将人民监督员工作与检察机关主责主业、检察机关文化深度融合,把日常检察办案和队伍建设工作晒在人民监督员的“聚光灯”和“显微镜”下,倒逼检察工作不断完善、司法行为不断规范。

怎样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做得更实、更规范?上虞区检察院出台《检察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实施办法》,明确在寄送《虞检直通车》等方式基础上,充分借助数字互联网优势,通过向人民监督员介绍浙江检察App、在微信公众号开通监督员直通车专栏、建立人民监督员微信群组等,搭建人民监督员与检察机关的联系沟通平台,实现人民监督员“一次都不用跑”就能随时了解检察工作、发表意见建议,增进互动互信。在做实“应当监督”规定动作基础上,该院结合区域特色,创新探索人民监督员可持证随时入院对党风廉政、队伍建设、效能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督,提升监督灵活性和全面性。

3月15日,上虞区检察院在例行走访人民监督员征求意见建议时,人民监督员章海宁提出希望检察机关适时开展社会关注度较高案件旁听工作的建议。随后该建议会同其他收集来的人民监督员建议被汇总至专人整理归档,并分流至具体承办部门。3月19日,经前期摸排了解,该院邀请全体人民监督员参与了该院办理的浙江省首例高空抛物案庭审现场观摩活动。“出庭活动规范有序,逻辑严密,法律适用得当,辅以适时适度的普法,充分展现了检察官综合素质及检察机关文明规范的执法形象,值得肯定。”活动结束后,章海宁对检察机关意见采纳、快速办理竖起大拇指。

上虞区检察院通过监督活动把人民监督员的关心支持转化为检察工作的实际成效,实现“有形监督”向“有效监督”转变、“怠于履职”向“积极履职”转变。

编辑: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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