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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食言,2500吨菜籽油抵债

2021-03-04 19:52:28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标准+


□ 本报记者 王 鑫 本报通讯员 钱薇伽 文/图

2月19日,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驱车近300公里,来到四川渠县,对被执行人一油脂公司涉及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执行物品为2500吨价值2000万元的菜籽油。

在该油脂厂内,长达两小时的僵持后,执行人员发出“最后通牒”。不久,一辆载重38吨的食用油运输车开进厂区,过磅、开泵、放油。

预付2000万元,购买的菜籽油不见踪影

2018年5月9日,某物流公司与上述油脂公司签订《菜籽油产品购销合同》。物流公司向油脂公司采购菜籽油产品,并支付货款的10%合计2000万元定金。同日,双方签订《动产质押合同》,约定油脂公司将位于厂区内13号、14号罐不少于2500吨的95型小榨菜籽油质押于物流公司用于担保。

但预付定金后,油脂公司始终没交付菜籽油,也不退定金。多次协商未果后,2019年12月,物流公司将其诉至武侯区法院。

经法院调解,双方约定油脂公司支付物流公司2000万元及利息等,物流公司对质押的2500吨菜籽油有优先受偿权。

可逾期后油脂公司仍未履行,物流公司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赴渠县,柔性执法促执行

考虑到企业和员工的现实情况,执行法官没有直接采取强制措施,而是采用柔性执法,前往渠县进行协商。在支付了200万元执行款后,油脂公司就一直拖延推诿。

2020年7月,根据物流公司申请,法院依法对油脂公司13号、14号两个储油罐约2500吨菜籽油进行查封。2020年9月起,法院启动对菜籽油司法拍卖,但因无人报名而流拍。

2021年春节前夕,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来电称,油脂公司要转移查封的菜籽油。

于是,在2021年2月8日,执行人员第4次前往渠县实地调查。确定油罐还储存了菜籽油后,执行人员向油脂公司负责人叶某送达了裁定。

同时,叶某出具了书面承诺,若2月19日前不付剩余案款,申请人可将被查封的2500吨菜籽油直接拖走抵债。

大年初八赴现场,遭遇打“太极”

春节后上班第二天,执行人员第5次来到渠县,督促油脂公司履行承诺。

但声称要履行承诺的叶某始终未出现。公司副总也不配合,拒绝申请人运走菜籽油。并且,公司园区大门紧闭,不让物流公司开来的油车进入,还故意锁上用于称重的磅房,不开泵不放油,始终打着“太极”。

对此,执行人员严肃训诫油脂公司,责令其配合执行工作。同时,电话联系叶某,督促其履行承诺。

见法院要动真格,叶某终于同意配合。很快,一辆载重38吨的食用油运输车开进厂区,进行过磅、开泵、放油。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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