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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团伙盗版《流浪地球》等春节档电影获刑

最高检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第二十六批指导性案例

2021-02-09 15:42:41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 -标准+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斌 杜洋

2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主题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第26批指导性案例。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郑新俭说,希望通过发布这批指导性案例,进一步规范各级检察机关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标准,对司法实践提出的一些疑难复杂性问题予以回应,提升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能力和水平。

倒卖假冒“星巴克”咖啡

【办案经过】 广州市百益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邓秋城明知从香港购入的速溶咖啡为假冒“星巴克”等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伙同他人以每件人民币180元这一明显低于市场价(正品每件800元)的价格,将2.1万余件假冒速溶咖啡销售给双善食品(厦门)有限公司,销售金额383万余元。

双善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新文等人明知百益公司没有“星巴克”公司授权,伪造百益公司许可双善公司销售“星巴克”咖啡的授权文书,将1.9万余件假冒咖啡销售给全国18个省份50多家商户,销售金额共计724万余元。

案发后,江苏无锡公安机关分别以犯罪单位双善公司、被告人陈新文等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以被告人邓秋城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新吴区检察院并案审查,重点开展以下工作:准确认定罪名及犯罪主体,要求公安机关对扣押在案的多批次咖啡分别抽样鉴定;追加认定犯罪数额,从销售单和买家证言等证据材料中发现,邓秋城、双善公司还另有向其他客户销售大量假冒咖啡的行为;综合判断被告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提出量刑建议。

最终,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单位双善公司罚金320万元;分别判处邓秋城、陈新文等5人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

鉴于此案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新吴区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建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双善公司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江苏消保委依法向法院提起侵害消费者权益民事公益诉讼,主张涉案金额三倍的惩罚性赔偿。法院于2020年9月18日立案受理。

【指导意义】 办理侵犯注册商标类犯罪案件,应注意结合被告人销售假冒商品数量、扩散范围、非法获利数额及在上下游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因素,综合判断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在认定犯罪的主观明知时,不仅考虑被告人供述,还应综合考虑交易场所、交易时间、交易价格等客观行为,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利益的情形,可以建议相关社会组织或自行提起公益诉讼。

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

【办案经过】 2013年3月,广州卡门实业有限公司开始在服装上使用“KM”商标,并分别于2014年、2016年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该商标在服装、帽子等商品上使用,商标局以该商标与在先注册的商标近似为由,驳回申请。但卡门公司继续在服装上使用“KM”商标。其间,卡门公司逐渐发展为在全国拥有门店近600家、员工近万余名的企业。

2015年11月,北京锦衣堂企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在服装等商品上注册“KM”商标,商标局以该商标与在先注册的商标近似为由,驳回申请。2016年11月,锦衣堂公司再次申请,因在先注册的近似商标被撤销,商标局于2018年1月核准该申请。后锦衣堂公司授权北京京津联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使用该商标。京津联行公司向全国多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卡门公司在服装上使用“KM”商标,并以卡门公司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广东佛山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扣押卡门公司约9万件标记“KM”商标的服装。

卡门公司不服公安机关立案决定,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撤案。南海区检察院依法启动立案监督程序。

南海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后经审查发现,公安机关认定卡门公司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存在以下问题:欠缺卡门公司申请过“KM”商标的相关证据;卡门公司与锦衣堂公司申请“KM”商标的先后时间不清晰;欠缺卡门公司“KM”商标的使用情况、销售金额、销售规模等证据。

针对上述问题,南海区检察院进行调查核实后认为,卡门公司存在在先使用的事实,卡门公司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公安机关立案错误,应予纠正。于是,南海区检察院发出《通知撤销案件书》。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并发还扣押货物。

【指导意义】 在办理注册商标类犯罪的立案监督案件时,对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正当合理使用情形而未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应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以保护涉案企业合法权益。必要时可组织听证,增强办案透明度和监督公信力。

盗版春节档电影发网站

【办案经过】 2017年7月至2019年3月,陈力受境外人员委托,先后招募林崟等人组建QQ聊天群,更新维护多个盗版影视资源网站。陈力负责发布任务并给群内其他成员发放报酬;林崟等人分别负责从正版网站下载片源,通过云转码服务器进行切片、转码、增加赌博网站广告及水印、生成链接,复制粘贴至上述盗版影视资源网站等。其间,陈力收到盗版影视资源网站运营费用共计1250万余元,各被告人从中获利50万元至1.8万余元不等。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上述盗版影视网站内固定、保全了被告人陈力等人复制、上传的大量侵权影视作品,包括《流浪地球》《廉政风云》《疯狂外星人》等2019年春节档电影。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应公安机关邀请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开展取证固证工作。本案涉及大量影视作品,相关著作权人分布国内外,收集、审查是否获得权利人许可的证据存在难度。为进一步夯实证据基础,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调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机构名单,以证实陈力操纵的涉案网站均系非法提供网络视听服务的网站。同时,要求公安机关对陈力设置的多个网站中相对固定的美日韩剧各个版块,按照均衡原则抽取了2425部作品,委托相关著作权认证机构出具权属证明,证实抽样作品均系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侵权作品,且陈力等网站经营者无任何著作权人许可的相关证明材料。

最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陈力等8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指导意义】 办理网络侵犯视听作品著作权犯罪案件,应注意及时提取、固定和保全相关电子数据,并围绕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要求对电子数据进行全面审查。对涉及众多作品的案件,在认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时,应围绕涉案复制品是否系非法出版、复制发行且被告人能否提供获得著作权人许可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法治日报北京2月8日讯  

编辑: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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