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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法善治为“一江一湖”生态固本培元

岳阳谱写法治力量呵护绿水青山生动篇章

2021-02-04 15:59:01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 -标准+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阮占江

□ 法治日报全媒体通讯员 周梅 黄飞虎

拥三百二十里长江岸线,掬八百里洞庭波涛。近年来,围绕“一江一湖”生态环境,湖南省岳阳市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经济社会建设,坚持以生态法治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同步推进,着力打造湖南绿色“增长极”,谱写了以法治力量呵护绿水青山的生动篇章。

科学立法推进生态治理再上台阶

为守护好一江碧水,中共岳阳市第七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中共岳阳市委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决议》,将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强调依法从严从快打击破坏沿岸生态行为,确保到2020年沿江环湖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河湖、岸线、湿地生态功能基本恢复,打造长江经济带“绿色长廊”。

该决议为新形势下的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注入强大执行力,打响岳阳沿江环湖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战。随后,各有关部门高度协同,按照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以最大决心、最硬举措、最严整治攻堡垒、清水域、绿江岸。

为更好修复与保护洞庭湖的自然生态系统,岳阳市于2018年制定了《岳阳市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以立法促进洞庭湖生态修复与自然资源保护。

“以前保护区有事找行政主管部门解决,常遇推诿,现在条例明确了林业、农业、水利、环境保护等部门各自该管什么事,我们有事对照条例规定去找对应的部门,各部门依规履职,工作效率大为提高。”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采桑湖管理站站长李飞云说,比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该条例对违法行为的界定更明确,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更具体。

据悉,2016年来岳阳市高位统筹生态环境治理,立法先行,先后出台了《岳阳市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岳阳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6部地方性法规和3部政府规章。

岳阳市司法局立法科科长胡维岳说,岳阳利用立法突破了生态环境治理障碍,破解了行政工作中存在的权责不清、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管不了和管理不实、不深、不细等难题。

岳阳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刘沧海指出,岳阳立足本地实际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内容更具体,操作性更强。经过实践,这些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规规章,对岳阳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公正司法筑牢生态司法屏障

2017年,岳阳市检察机关在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设立11个检察联络室,华容县环保局成了该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胡红的工作点。

“到一线后,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接触面广,更利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胡红告诉记者,驻检察联络室工作开展以来,不仅监督个案,更注重找出影响生态法治的行政短板,促成不同行政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上协同管理、联动执法,使该县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更为完善。

“岳阳市检察机关在湖南率先成立了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组建了东洞庭湖生态环境资源检察院。”据岳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公益诉讼)主任邓钧介绍,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6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72份。共批准逮捕非法采砂案140件230人,批准逮捕污染环境案9件14人,起诉14件27人,批准逮捕侵害鸟类案215件354人,起诉322件790人。由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吴某等人非法捕捞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由湘阴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胡某等人非法猎杀小天鹅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在司法保护青山绿水的道路上,岳阳两级法院同样步履铿锵。

2017年10月27日,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公开审理益阳市环境与资源保护志愿者协会诉湖南林源纸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公益诉讼案,敲响了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成立后的环境资源审判第一槌,这也是湖南第一起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同年底,由两名“全国法院优秀法官”挑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抽调来自刑、民、行三条审判阵线的精英,设立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洞庭湖区域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机构设置及审级衔接由此捋顺,岳阳中院、君山法院共同实现对洞庭湖流域环境资源案件的集中管辖,打破了行政区域限制,有效阻隔环境资源案件可能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隐患。

除了夯实“三审合一”“二审合一”专业化审判机制,岳阳法院还锚定“审判理念专业化、个案审理精品化、司法宣传示范化”环资审判工作航向,牵头搭建长航公安、森林公安、水警支队、检察,以及生态环境行政机关、环保公益团体之间的常态联络机制,统一环境资源案件的司法认知和裁量尺度。如今,一道道环洞庭湖生态资源保护的司法屏障犹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屹然耸立。

据岳阳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李芬介绍,目前岳阳两级法院在全市建成了13个司法保护基地,打造了集“巡回审判、科研实践、法治教育、环保宣传、生态修复”于一体的多功能平台,生态守护的法网越织越密。2018年以来,岳阳市两级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008件,涌现了一批环资审判典型案例。其中,由岳阳楼区法院一审、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的何某等7人非法杀害珍贵与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入选联合国规划署十大交流案例;另有多案入选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数篇文书获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文书。

严格执法全力锻造生态法治队伍

“法规制度不应只是写在纸上,要通过实打实的执法检查、硬碰硬的专题询问、点对点的跟踪问效等及时‘亮剑’,让制度长牙、法规咬合。”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向伟雄的表态掷地有声。

2020年5月,岳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多个执法检查小组,雷霆出击,分赴各地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对防治体系不够完善、修复治理力度不足、执法监管失之于软等问题提出详尽意见,督促制定《岳阳市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纵深推动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和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工作。

“当河长,压力大!”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管理处党工委书记张勇,是记者在岳阳见到的一位乡镇级“河长”。

张勇告诉记者,南湖新区是湖南省政府批准建立的全省首家省级旅游度假区,但该区的生态环境修复成效基本上是近三年抢出来的。三年里,硬仗一场接一场,大大小小的污染企业整治、打击洞庭湖非法捕捞、全面禁渔退捕等工作千头万绪,矛盾复杂,阻力很大。区干部“白+黑”是常态,被纠缠受冲击时有发生,但大家扛起了责任,顶住了压力,闯出一条绿色发展之路。

记者了解到,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岳阳市先后出台了《岳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岳阳市一般及较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将环境保护责任细化明确到各职能部门,责任压实到各职能部门,激发出广大干部强烈责任感。一批行政监管执法工作者因忠诚履职受到表彰。岳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则立足职责定位,坚持生态环境整治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着力查处相关单位和党员干部在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鞭策党员干部在岳阳生态文明建设中奋发有为、锐意进取。

记者手记

2020年末,记者走进岳阳,看到如今的长江洞庭湖已是一番全新气象:江上湖面不再是砂船如织,水质由过去的浑黄转为了碧绿,万顷湿地再度成为候鸟的天堂。

“一碧万顷,沙鸥翔集,锦鳞游泳,岸芷汀兰,郁郁青青。”采访中,记者切身感受到,千古名篇《岳阳楼记》中的场景之所以得以重现,就在于岳阳始终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同频共振、共同发力、无缝对接,从而奏响了生态优先、法治保障、绿色发展的时代强音。

编辑: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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