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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男子得到司法救助

2021-01-31 20:25:39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红旗

□法治日报全媒体通讯员 尚林杰

“孩子打工受了伤,没想到检察官帮着讨回了公道!”近日,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农民蒋某的父亲给商丘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樊丽利打电话说,“两万元司法救助金已经转到了孩子名下的银行账户。”

樊丽利叮嘱道:“孩子有点智障,尽量不让他出远门,还是在家附近给他找点活儿干吧!”

2020年8月,樊丽利在办理一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中发现,智障男子蒋某在本案中遭受到人身伤害,但赔偿金分文未得。经实地走访发现,其两个孩子尚小,年逾七旬的父亲患有慢性病,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是村里的贫困户。

根据相关规定,蒋某符合司法救助范围。樊丽利引导其向商丘市检察院提交了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书面材料,第六检察部及时将相关材料移交至第十检察部审查处理。

2020年12月16日,商丘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闫富强主持召开蒋某申请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会。3名听证员经过评议后一致认为,申请人蒋某受到人身伤害并造成生活困难的事实清楚,所提供的相关证据比较充分,符合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基本条件。

听证会后,商丘市检察院积极为蒋某办理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审批手续。与此同时,樊丽利积极走访案件当事人,连续3天上门释法说理,打动了同样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同意对蒋某赔偿5200元。在检察官和村干部的见证下,当事人把赔偿金交到蒋某的父亲手中。近日,两万元司法救助金也及时转入蒋某账户。

闫富强说,商丘检察机关通过在办案中倾听、关心困难群众,积极发现救助线索,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发挥司法救助的民生关怀作用,有效缓解了“特困特急”当事人的困境。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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