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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全面推进“新三项”公益诉讼

2021-01-29 16:35:45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 法治日报全媒体通讯员 王  晨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20年以来,新疆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大力实施雪山冰川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文物古迹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以下简称“新三项”)行动,力争一地一品牌、一地一特色,为文化润疆、富民兴疆贡献检察力量。

2020年6月,富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赛力克·乌木尔别克带领文物保护线索排查小组走访辖区各文物保护区,开启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探索。

排查小组走访唐巴勒塔斯洞窟岩画时发现,用于实施封闭保护的铁丝网多处遭到破坏且未设置文物保护提醒标牌及警示语,人、畜可自由出入,文物保护工作存在安全隐患。富蕴县检察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监督程序,向文物保护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全面履职,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负责人带头办案,发挥“头雁”示范效应,为“新三项”行动取得实效打下坚实基础。

2020年4月“新三项”行动启动后,自治区检察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自治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向自治区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文物管理部门以及生态保护领域专家征求建议和意见,制定新疆检察机关开展“新三项”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此后,新疆15个分州市院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各自工作方案,成立以检察长或书记为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截至目前,新疆各级检察机关院领导实地踏勘文物保护区755处,13个分州市院、93个基层院办理文物古迹保护案件,有力推进“新三项”行动顺利开展。

2020年4月,伊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得知莫钦乌拉山存在大量岩羊死亡的情况。经调查了解,原因是近年来当地降雨、降雪较少,春秋两季严重缺水,导致部分岩羊死亡。

伊吾县检察院向县林业和草原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采取相关应急救助措施。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县林业和草原局立即组织人员调查莫钦乌拉山生态状况,联合多部门在山中修建人工水池、清理深挖牧民弃井,通过引流自然水源、实施人工降雨等方式解决野生动物饮水问题。

伊吾县检察院和县林业和草原局、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形成野生动物保护日常联络机制,共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2020年以来,莫钦乌拉山已新增40多处野生动物饮水点。

在全面推进“新三项”行动过程中,新疆各级检察机关凝聚力量争取支持,推动立法,健全机制,形成保护合力。

2020年5月,自治区人大常委员会通过《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明确检察机关依法办理雪山冰川、戈壁沙漠、绿洲草原、野生动植物、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标志着新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进入全面提升、崭新发展的阶段。

线索发现是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先决条件,线索的数量与质量决定办案效果。2020年以来,新疆检察机关创新方式,不断挖掘“新三项”案件线索,成效显著。

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成立新疆首家公益诉讼举报中心;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挂牌成立检察公益诉讼联络室;柯坪县人民检察院、温宿县人民检察院先后聘任77名公益诉讼联络员和165名公益诉讼监督员,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

新疆11个分州市检察机关已先后推出公益诉讼线索“随手拍”举报平台,引导群众以“有图有真相”的方式完成对身边公益诉讼线索的举报。新疆各级检察机关持续通过圆桌会、磋商会、联席会、听证会、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宣告等方式,加大“新三项”案件监督力度,提升办案质效。

“‘新三项’行动启动以来,新疆各级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67件,立案74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93件,发出公告12件,向法院提起诉讼7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自治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孙亮说,“新三项”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将持续发力,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保障民生提供检察力量和法治保障。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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