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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撞身亡法援相助慰藉家属

2020-12-30 15:13:51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讲述人:杨明法(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前不久,3名中年人走进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法律援助中心,专程送来一面写着“法律援助解民忧”的锦旗,再三感谢我们帮其要到了父亲身亡的赔偿款。

今年5月,李大爷在驾驶电动车途中,被姑苏区某企业员工许某驾驶的电动车撞倒,双方不同程度地受伤,李大爷经医院救治无效当日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各自承担同等责任。

李大爷的配偶李奶奶年近80岁,常年卧病在床,一直由李大爷照顾生活起居,其退休工资基本都用于看病吃药及日常护理。痛失老伴的李奶奶不仅失去了生活上的依靠,也失去了精神上的支柱,事发后经常以泪洗面,身体每况愈下。李大爷的3名子女希望尽快获得赔偿,以慰藉母亲。事故发生后,他们多次与许某沟通赔偿事宜,却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无奈之下,三人来到姑苏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姑苏区法律援助中心认为李大爷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且考虑到李奶奶的情况,立即开启“绿色通道”进行受理,并指派律师卓艳云承办此案。

卓律师接到任务后,当日就来到李奶奶及肇事方许某家中了解事情经过。她发现,许某生活也很窘迫,一家5口住在不到70平方米的按揭房内,每月要还高额房贷。出事故时她驾驶的是电动自行车,并未缴纳任何保险,她本人并非不想赔偿,而是实在是没有赔付能力。

此外,许某虽然是在给公司运送货物途中发生事故,属于职务行为,但她本人没有与雇佣方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规范的考勤制度,要雇佣方承担责任需要进一步取证,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面对这一难题,卓律师从法理和情理出发,一方面分析案件风险点,劝说家属通过调解方式结案,适当退让争取早些拿到赔付;另一方面,利用上门取证的机会,多次与雇佣方老板沟通,积极促成调解。

在卓律师的努力下,雇佣方老板在法院立案后主动联系她,表示愿意参加调解。就这样,由卓律师协调,双方在法律援助中心进行面谈,大家敞开倾诉,相互谅解,双方都作出合理让步,达成了初步的调解方案。

卓律师又趁热打铁,当即联系法官主持调解,最终顺利签订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8.6万元。许某和雇佣方当场支付了赔偿款,李大爷的子女也表示会将这笔钱全部用于李奶奶的生活保障。

为更好地援助困难群众,姑苏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各社区设立“援助联系人”制度,推出居家养老法律援助服务直通站项目,一对一为辖区老年人上门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非诉讼调解、法律援助预约登记等服务。今年以来,姑苏区法律援助中心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28件,举办老年人专题法律知识讲座15次。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长春 丁国锋法治日报全媒体通讯员 王蓉整理

记者点评

□ 蔡长春

在这场交通事故中,一位是失去老伴的病弱老人,一位是需要养家糊口的母亲,其中的纠葛及事故赔偿,很可能将这两个家庭彻底压垮。而来自法律援助的公平正义和关怀温暖,使该案得到了妥善处理,充分体现了法律援助律师的实干担当,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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