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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上门帮助摔伤老人维权

2020-12-30 15:13:12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讲述人:卢玄桦(上海市崇明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

近日,我接到倪女士打来的电话称,其母亲与汤某某的损害赔偿纠纷已经顺利解决,一家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十分满意,非常感谢法律援助中心的热情帮助,这让我感到十分欣慰。

这要从一起法律援助案件说起。2020年5月13日,倪女士焦急地来到上海市崇明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希望我们能够帮帮她的母亲。

倪女士告诉我们,2018年12月24日下午3时左右,她年近70岁的母亲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崇明区城桥镇八一路由南向北正常行驶时,一条未拴狗绳的大狗突然从路边窜出,导致其摔倒受伤,后经医院诊断为左胫骨平台骨折。

老人手术治疗后,留下了行走不便的后遗症,且因支付了8万多元医疗费,生活变得十分困难。虽然事发当时狗主人汤某某承诺会承担老人的治疗费用,但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汤某某一直以拿不出钱为由拒绝赔偿。

了解具体情况后,崇明区法律援助中心认为倪女士的母亲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立即指派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张力律师承办此案。了解到老人行动不便且近期又患病住院的情况后,崇明区法律援助中心随即安排工作人员和张律师一起提供上门服务。探望关心老人家的同时,大家一方面进一步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帮助其明确诉求;另一方面帮助其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初步拟定解决方案,减轻老人的担忧。

此后,崇明区法律援助中心持续跟踪关注该案的办理情况,为老人提供相关帮助。张律师积极办理案件,为老人代书伤残鉴定申请书及起诉状,根据其提供的证据线索,调查收集相关材料,商定诉讼方案,告知其诉讼程序及相应诉讼风险,并代为提交起诉状。

日前,该案在崇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律师代理倪女士的母亲参与诉讼。庭上,张律师围绕诉讼请求向法院提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院小结、医药费发票等证据,并结合侵权责任法等相关规定,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予以阐述。为尽快拿到赔偿款,避免老人来回奔波,减轻其家庭负担,张律师建议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汤某某赔偿倪女士的母亲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11万元。汤某某当庭表示将按时履行赔偿义务。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法律援助的应尽之责。因此,崇明区法律援助中心为老年人维权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并为行动不便或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切实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题。

今年5月以来,崇明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17件,接待老年人法律咨询426人次,开展宣传活动12场,受众500余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900余份,内容涉及赡养、抚恤金、工伤、劳动报酬、交通事故等多个方面,进一步营造了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长春 余东明 整理

记者点评

□ 蔡长春

这是一起饲养动物损害侵权责任案,动物的主人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为年近70岁的老年人,因花去医疗费8万余元,生活变得十分困难。上海市崇明区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主动上门服务,通过诉讼、调解有效化解纠纷,积极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送上了法治的温暖,彰显了法律援助的大爱。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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