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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1+4+N”下活平安建设“一盘棋”

​柯东海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20-12-30 11:01:48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省、市、县、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工作平台。”

针对基层矛盾纠纷量大、种类繁多、化解周期长、影响一方稳定的现实困境,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贯彻政法工作条例为契机,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整合资源、创新机制,以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以下简称为“乡镇综治中心”)为龙头,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和信访办为支撑,涉事部门和村(居)为主力,第一时间介入矛盾纠纷的“1+4+N”模式,实现了辖区内警情、案情、访情、民情、疫情第一时间全面掌握,矛盾纠纷第一时间进入视野,专群力量第一时间跟进化解,把握了工作主动,避免了矛盾激化,压实了责任链条,夯实了基层基础,下活了平安建设“一盘棋”。

一、以“三个强化”补齐平安建设短板

强化综治中心,实现有力统筹。针对基层平安建设资源、力量分散问题,在恩施州所有乡镇(街道)成立综治(网格)中心,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中心主任,核定专职副主任(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建立由乡镇(街道)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和综治中心专职副主任每日研判调度、重大敏感时期乡镇党委书记研判调度的工作制度,加强平安稳定工作统筹。

今年5月,恩施州委平安办下发《恩施州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化解、网格服务管理、公共法律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功能定位,确定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双重管理体制,明确统筹法治、德治、自治、风险联排、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平安联建的八大工作职责,建立统筹调度、协调联动、交办督办、考核奖惩工作机制,推动综治中心实体化、规范化运作。综治中心实行一日一研判、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工作制度,对一般矛盾当日化解,对较难矛盾三日内化解,对重大疑难矛盾组建专班集中攻坚限时化解。

强化机制建设,实现有章可循。针对平安建设日常工作中部门联动不够、齐抓共管合力不足的问题,恩施州委政法委召集相关主管部门,研究制定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资源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十大领域”矛盾风险联排联调联防联控机制,并组织对出租房屋、重点人口、散装汽油、寄递物流、校园安全、铁路护路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着力构建行业领域联动创安、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强化基层力量,实现有人干事。针对长期困扰基层的平安建设工作力量薄弱问题,恩施州委、州政府研究出台措施,下大力气加强人员、经费保障,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乡镇(街道)综治中心配备3至5名工作人员;基层派出所正式民警不少于5人,同时按不低于1:1.5的标准配备辅警,做实一村一警、一校一警;司法所配3名以上干部,同时充实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确保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工作落地;乡镇信访办工作人员不少于两人,工作日开门接访;行政村配备综治委员,按定补干部落实待遇,负责村内平安稳定工作;全州重新划分编制网格,并按一格一员配备网格员,每日在网格内巡查,矛盾纠纷及时调解、上报。

今年来,综治中心“1+4+N”模式全面化解疫后综合症。恩施州累计排查发现矛盾风险18111件,已化解销号17956件,化解率99.14%;90%以上新增矛盾在三个工作日内化解销号。信访总量同比下降5.06%,初信初访初结初了率提升至99%,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由45%提升至75%。

二、以“五化”推动“1+4+N”模式固化定型

推动一体化运作。恩施州乡镇(街道)以综治中心为龙头,统筹调度派出所、司法所、法庭、信访办、各行业部门和村(居)力量、资源,条块结合、专群联动,合力创安。

建立常态化研判。建立乡、县、州三级每日逐级研判制度,乡镇一级由综治中心牵头,派出所、司法所、法庭、信访办和相关部门参与,每日研判辖区内警情、案情、访情、民情、疫情,对不稳定因素第一时间安排处置,重大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州县两级适时掌握信息,给予指导支援。

加强集约化攻坚。恩施州对综治中心研判确定的重点矛盾和风险隐患,集中各部门、相关村(居)和第三方力量、资源,组建精干专班,集团作战,快速处理。

坚持全程化跟踪。恩施州各级综治中心对掌握的各种涉稳矛盾风险实行书面交办、即时交办、分类交办、定人定责定时交办、跟踪督办,全程化跟踪交办事项的落实,确保工作成效。

构建制度化保障。恩施州将综治中心“1+4+N”实体化、规范化运行情况纳入综治考评体系,确保各项制度、机制长期坚持。研究制定“三长”考核机制,由县市党委政法委对基层派出所长、法庭庭长、司法所长配合支持综治中心开展平安稳定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责任不上肩、工作不落实的,启动综治问责程序。县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县直部门考核的部分权限下放到乡镇,确保派驻机构全力配合综治中心工作。赋予综治中心工作考核、跟踪督办、晋升征求意见、追责问责等权限,提高综治中心统筹工作的权威。

三、以“四个治理”理念破解基层治理困局

盯住源头治理这个关键。恩施州各级综治中心每日组织研判辖区涉稳信息,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第一时间处突维稳,把握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实现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前端治理,确保把绝大多数问题解决在萌芽和初始阶段,让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筑牢维稳的第一道防线。

把住系统治理这个根本。恩施州坚持乡镇党委书记任综治中心主任,确保在基层党委领导下,充分调动基层政府、部门、基层自治组织、两新组织和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力量,对矛盾纠纷群防群治,形成化解的合力。

抓住综合治理这个核心。综治中心牵头,两所一庭一办及相关部门、村(居)参与化解矛盾,可以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政策和道德等手段,综合解决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

守住依法治理这个底线。派出所、司法所和人民法庭作为最基层的政法单位,在矛盾化解和纠纷处置中,可以积极引导纠纷当事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法治氛围,在人民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中守牢依法治理的底线。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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