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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平安基石促进和谐发展

​湖南祁东县多策并举化解矛盾纠纷

2020-12-30 10:58:24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斌 阮占江

矛盾纠纷变少了,平安基石筑牢了,社会发展更好了。

近年来,湖南省祁东县紧紧围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适应新形势,建立起部门联动调解工作新格局,搭建起矛盾纠纷化解新平台,健全起诉调解对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三个强化  全面夯实基层基础

矛盾纠纷面广量大,社会治理千头万绪。

祁东县打好主动仗,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基层基础,全力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向纵深发展。

坚持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统一领导,针对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协调,县委专职副书记担任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第一召集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梳理矛盾纠纷线索,协调重点案件,每日研判、每周调度、每月讲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全面落实,逐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格局。

针对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呈现出“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难调处”的特点,实行县级领导包案,对一些情况复杂、沉积时间长、调处难度大的矛盾纠纷,落实到包案领导及相关单位责任人,并实行跟踪督办。根据矛盾纠纷发生变化的特点和规律,本着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先后出台了《祁东县矛盾纠纷防范和调处工作制度》《祁东县矛盾纠纷交办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供工作依据。

始终坚持工作重心下移、预防关口前移,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全县25个乡镇(街道、管理处)和18个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实行“先调解后司法”,对于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落实“诉访分离”原则,纳入司法解决轨道,充分发挥其“第一道防线”作用和多部门联勤联动优势,形成三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实施以奖代补,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对参与调解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落实经费保障。

三项机制  全面强化预防排查

矛盾纠纷,重在预防。

祁东县下好先手棋,通过落实诉求畅通机制、落实风险评估机制、落实常态排查机制,从源头预防减少矛盾纠纷。

建立以县级领导为重点、乡科级干部为基础、村干部为主体的开门接访工作制度。县级领导工作日轮流到群众工作部带班接访,重点部门“一把手”星期一到群众工作部接访,邀请律师、法律工作者以第三方身份进入县信访接待中心进行接访;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执行随时接访、包村连点、包案化解、定期回访等制度,赶圩日由党政“一把手”轮流值班接访;村干部落实村部值班、联系到户、定期排查、代理代办等制度,建立健全直接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确保群众呼声和诉求能够及时得到回应和解决。

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出台重大事项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从源头上预防、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对涉及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管理等重大决策,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以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研究论证决策或施工的合法性、执行条件以及预判社会稳定风险等因素,以促进重大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始终坚持县、乡、村定期分析研判、集中排查与经常性排查相结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进行综合研判,准确把握形势和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开展以下基层、进农户为主题的党政干部、政法干警走访活动,将走访与政策宣传、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矛盾纠纷摸排、征求意见结合起来,及时倾听群众呼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1+1+1”模式,即1名党政干部和1名政法干警、1名综治专干联系1个村,深入村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做到未雨绸缪。

三调联动  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问题导向,破解难题。

祁东县争当排头兵,通过在组织协调上下功夫、在管理机制上下功夫、在专业调解上下功夫,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完善诉前调解机制,群众引发纠纷的,引导当事人发生纠纷后主动向当地人民调委会申请调解;当事人起诉的,法院劝导其先申请人民调解;调解不成功的,再由法院依法实案审理,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人民调解组织主动介入行政纠纷的化解,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纠纷。对不愿调解或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引导当事人运用复议、诉讼、裁决等方式解决。

坚持管理制度化,建立了联合例会、联合调解、排查反馈、公开公示、统计分析等日常工作制度,使联合调解工作步入正轨;坚持操作规范化,根据矛盾纠纷的影响力、涉及面,分别由村、乡、县逐级进行调解,并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坚持联动一体化,建立了网格办、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的“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全力推进矛盾纠纷协调、排查、受理、研判、分流、督办“六统一”的工作机制。

在县级层面,祁东县依托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成立了医患纠纷、道路交通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婚姻家庭纠纷、边界纠纷等5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提高调解工作专业化、精准化、高效化水平。在乡镇层面,设立“首席调解员”制度,聘请经验丰富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担任“首席调解员”并进驻综治中心,抽调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站所人员充实调解力量。在村级层面,以村级综治中心为阵地,以驻村辅警为核心,将“五老”人员充实到调解队伍,推广“一约四会”(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村民自治模式,巧借道德、习俗、文化等力量调节关系、引导行为、化解矛盾。

多策并举化解矛盾纠纷,多管齐下筑牢平安基石。祁东县以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有力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力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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