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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检察“两个帮扶”未成年犯

2020-12-29 21:56:08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张某在未成年时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刑满释放后因无一技之长没有生活来源。辽宁省鞍山市基层检察院检察官通过协调当地共青团组织,不仅为张某聘请专业心理医生帮助他重新建立信心,还提供了免费技术培训。目前,张某已成功就业,并对今后生活充满信心和期待。

张某重拾信心,得益于辽宁省检察院2019年在全省检察机关推进的针对未成年犯“两个帮扶”工作。今年初,辽宁省检察院组织全省各地检察官结对帮扶未成年犯116人,成效显著。

如何帮助未成年犯接受教育改造、顺利回归社会,切实解决家庭和社会的忧虑,成为检察机关的责任。2019年11月,辽宁省检察院主要领导带队对关押未成年人犯的沈阳康家山监狱(又称辽宁少年犯管教所)进行了专门考察调研。随后,省检察院组织专门调研组,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处理及教育转化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在此基础上,针对未成年犯教育转化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辽宁省检察院党组提出了“两个帮扶”工作设想。即通过检察官“一对一”结对形式,由检察机关对在押未成年人犯开展“监内帮扶”,对其回归社会后做“跟进帮扶”,并将帮扶工作延伸至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两个帮扶”工作开展后,可以与进入检察环节的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相衔接,形成刑罚执行前、执行中和执行后全流程的完整的帮扶教育链条。

据辽宁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刘飏介绍:“‘两个帮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综合工程、社会工程。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扶教育应该系统开展,帮扶教育措施应当贯穿刑罚执行前、执行中和执行后。”

为使帮扶未成年犯能够综合施策,辽宁省检察院印发《辽宁省检察院关于未成年犯“两个帮扶”工作指引》,要求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帮扶对象的身心特点、犯罪原因、家庭状况及教育矫治现状等,综合运用心理干预、情感沟通、法治宣讲、知识教育和协助入学、就业等方式开展帮扶,全方位多角度帮助帮扶对象修正不良行为和心理,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另外,社会协力、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业已制度化。今年7月,辽宁省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未成年犯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推动相关单位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帮扶工作合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两个帮扶’工作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为每名帮扶对象均建立了电子卷宗,实现了‘一档案,一人一预案’。”刘飏欣慰地说,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克服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带来的帮扶措施限制,对在押未成年人采用手写书信、电话沟通、视频连线、录制亲情光盘在监内播放和赠送书刊等灵活多样的“非接触式”帮扶方式。对于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通过心理疏导、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协调就业岗位、协助复学升学等措施进行“跟进帮扶”,坚定了他们重新开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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