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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陀检察严惩危险驾驶“背锅侠”

2020-12-29 21:54:16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讯 记者余东明 实习生张海燕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通报2020年醉驾类危险驾驶案件办理情况。记者注意到,在该院办理的4起案件中,有10人因犯伪证罪或者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受疫情影响,百姓聚餐、出行频率大幅降低。今年以来,普陀区检察院受理醉酒驾驶类危险驾驶案164件,与2019年的196件相比,下降16.32%,但醉酒驾驶引发的关联次生犯罪却有所增加。

“引发次生犯罪的主要原因,有的是为了帮助醉酒驾驶人逃避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较轻的刑事处罚;有的是在醉酒驾驶发生事故后为了获取保险赔偿。”普陀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说,由此引发的结果是,醉酒驾驶人除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外,还会因为犯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导致其所受刑事处罚加重,其他人也将因犯伪证罪或者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在一起案例中,一公司员工酒驾撞上护栏后,老板安排其他员工顶包,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将事故车送往汽修店维修,最终被警方识破,检察官在审查后以包庇罪对相关4人提起公诉,最终策划主谋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和有期徒刑9个月。另一起案例中,妻子为醉驾丈夫作伪证,最终丈夫以犯危险驾驶罪和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妻子犯伪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醉驾入刑’已经起到一定的震慑和警示作用,但是不乏心存侥幸之人仍然酒后驾车。在亲朋好友触犯法律时,最好的守护应该是鼓励和支持其勇敢地承担责任,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尽快查清事实真相,切不可因为一时冲动意气用事,成为‘背锅侠’。否则只能一错再错,适得其反。”普陀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邓晓霞说。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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