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牡丹江探索乡村道路交通执法新模式

2020-12-29 21:11:55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崔东凯 张冲 法治日报全媒体通讯员 程广涛 文/图

近年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托警务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农村交通管理新模式,着力提升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能力水平,打造出具有牡丹江特色的交通安全治理体系。

目前,牡丹江市农村人口近135万人,共有62个乡镇841个村委会,县乡村道路总里程7460多公里。全市农村地区机动车14万台,机动车驾驶人201380人,其中,持有汽车驾驶证167870人、持有摩托车驾驶证33510人。

据牡丹江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鸿伟介绍,随着农村交通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农村驾驶人、车辆摸排、农村道路隐患排查等方面的工作量大增,警力远远不能满足现阶段工作要求,加班加点延时工作已是家常便饭。大部分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还没有形成合力,要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单靠公安交警远远不够。

“当下各职能部门参与农村地区交通管理工作的格局已初步建立,但一些部门受职责、利益等因素影响,工作积极性不高、管理不到位,一些管理责任不明晰。交通部门负责的交通标志、标识等道路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严重不足,隐患巨大。”王鸿伟说,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还是交警部门唱主角,公安交警的经费来源主要是规费和财政拨款,仅能满足现有工作需要,农村地区交通基础设施、科技投入等资金缺口较大。

牡丹江交通秩序管理大队大队长邹振礼告诉记者,为顺利开展警务机制改革,牡丹江市公安局要求各县局对各警务室在政策、资金、制度等方面给予倾斜和保障。牡丹江市共投资2080万元设立443个农村警务室,506名驻村民警参与交通管理,较原有农村交警警力增加210人;制定农村社区管理辖区道路交通工作目标管理方案,公示各农村社区处罚违法行为、登记车辆信息等重点工作情况;对农村社区交管工作实行奖励政策,对绩效考核达标的单位,从财政返款中给予经济物资奖励,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民警实行表彰奖励。

邹振礼介绍说,牡丹江市通过开展农村警务改革,将21项适用于简易程序处罚的交通违法处罚权交给农村社区民警,提供执罚代码薄和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为驻村民警配备交警执勤执法装备;将部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权限下放到农村警务室,建立健全农村地区车辆驾驶人户籍化管理体系,由驻村民警按责任区包保车辆、驾驶人,定期逐村逐户走访调查,登记摩托车、农用车等机动车辆信息,建立机动车和驾驶人台账,及时录入微机管理系统,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019年实施警务机制改革以来,牡丹江市农村社区民警年均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000多起,是警务改革前的3.74倍。

牡丹江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张立波告诉记者,通过强化公安、政府部门和交通安全委员会3种力量形成合力,全市农村地区交通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841个村委会中设有交通安全协管员的达804个,聘请交通安全协管员953人;423个行政村设置劝导站459个,聘请劝导员611名;在全市60个乡镇派出所中,授权行使交通管理的53个;成立乡镇交警中队48个;建立各类数据纸质和电子台账50多种,造册380多本。

今年截至目前,牡丹江市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数、亡人数、伤人数和财产损失4项指标分别下降45%、51%、28%和30%,交通违法率从2018年的35%降至9%,农村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交通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编辑:赵婕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