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讯 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庆松涛 近日,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森林公安局制订了《关于加强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生态修复工作协作的意见(试行)》。意见明确规定,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测算补植的林木数量(面积)、费用,制定修复方案,监督补植复绿,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县森林公安局负责查办破坏森林资源的行政刑事案件;县检察院负责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督促县自然资源局主动履行森林资源的保护职责,为县自然资源局与赔偿义务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和诉讼提供法律支持。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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