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曾芳洲、通讯员万泉君、刘志坚
报道:10月22日下午,一只受伤的候鸟在鄱阳湖畔的江西省共青城市苏家垱乡被农民发现并送往辖区派出所。
接警后,共青城市公安局苏家垱派出所民警立即将受伤候鸟送到共青城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经过森林分局民警和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林业股工作人员鉴定,这是一只灰鹤,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每年10月底、11月初开始,灰鹤从遥远的北方草原飞到鄱阳湖越冬,直至来年2月初才会飞离。这只灰鹤是首批飞抵鄱阳湖越冬的“客人”,它的左腿上能看到一处明显的陈旧性伤口,双翅也有轻微伤情,可能是在飞行途中因撞到其他物体而受伤。
近年来,共青城市公安机关加大了对野生动物和候鸟保护的宣传力度,湖区广大农民的候鸟保护意识得到很大提高。当天下午,两名下地劳动的农民在田间发现这只受伤的灰鹤后,立即用网兜装好并送到了派出所。民警将灰鹤的伤口简单处理后,迅速送往鄱阳湖沙湖山候鸟保护站,待灰鹤痊愈后再放归大自然。
西咸新区破获非法出售药品案
人民公安报讯 记者阮仕喜、通讯员张斌报道:陕西省公安厅西咸新区公安局泾河新城分局侦破一起涉案93万余元的非法出售药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日前,杨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泾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019年10月31日,西咸新区公安局泾河新城分局获取线索,辖区男子杨某非法出售药品,遂立案侦查。经查,杨某涉嫌通过互联网渠道非法经营某药品。据民警调查,发现杨某经销的药品主要用于治疗急慢性功能性腹泻及慢性肠炎,本身具有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作用,长期使用可产生依赖性,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列入管控的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而犯罪嫌疑人杨某在既未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其他相关证照,又不要求购买者提供处方的情况下将该药品销售至全国多地,非法经营数额高达930187.81元,违法获利5万元。
经泾河新城分局民警赴3省10地市调查取证查实,认定杨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渠道向他人出售药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杨某后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近日,杨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泾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福州台江破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人民公安报讯 记者梁仁昌、通讯员陈宇航、王晶晶报道:福建福州市民卓某明知其从国外所购“减肥药”中含有毒有害成分,仍夸大效果,在其微信朋友圈销售的同时发展下线许某进行了近一年的分销。日前,犯罪嫌疑人卓某、许某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9月28日,台江分局上海派出所民警根据侦查研判线索,在福州海关协助下扣押犯罪嫌疑人卓某从国外购买的含有毒有害成分的“减肥药”,随后在福州市长乐区某小区将卓某抓获。经查,卓某明知通过网络从国外购买的“减肥药”中含有毒有害成分,仍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销售。为提高经济效益,卓某还发展下线许某进行分销。
经鉴定,犯罪嫌疑人卓某、许某所售“减肥药”所含部分成分属于国家管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截至落网,卓某、许某已销售该“减肥药”近20万元,从中获利8万余元。10月9日,民警依法分别在犯罪嫌疑人卓某、许某所设仓库及家中查扣未售出的“减肥药”共计300余粒。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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