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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马尾法院小额诉讼案集约化运行实现高效审理

2020-11-24 20:18:15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亚东法治日报全媒体通讯员 刘喆

某公司作为被告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共有33件,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通过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集中立案、集中调解、集中送达+集中制作调解书”,一周内分3批全部结案并完成送达。目前,33名原告均已拿到被拖欠的工资,案件已执行到位。从立案到调解、申请执行、领取款项,原告只跑了一趟法院。

“我们不仅实现维护权益的高效和便捷,而且通过集约化运行实现对案件高效审理。”近日,马尾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

随着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马尾法院以试点主要任务为抓手,细化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各项规程,大力推行集中立案、集中送达、集中审理、集中裁判“四个集中”,最大限度发挥小额诉讼程序的效率优势。

立案时,针对原告或被告名称相同、案件事实大体一致、案由相同的类型化小额诉讼系列案件,由立案庭专门安排人员集中立案受理,确保当天收件当天立案,通过简案标识迅速将案件分配给同一速裁快审团队专门审理。

受案后,由集约送达中心负责集中送达,统一排期开庭。送达时建议双方当事人优先选择电子送达方式,有效提高送达效率的同时,也减少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应诉材料成功送达后,主审法官及专职调解员优先通过电话或“云端”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的,统一安排开庭审理,尽量适用“多案连审、一庭多审”的审理机制,采取要素式庭审方式,通过简化庭审流程,加快庭审节奏,提高诉讼效率。

经庭审仍无法成功调解的案件,庭审后由主审法官统一撰写裁判文书并进行集中宣判。对于事实清楚、当事人争议不大的小额诉讼案件,尽量采用简式判决书,在保证裁判质量的同时,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效率,确保“简化程序,不减损权利”。

据统计,今年以来,马尾法院共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47件,以调解或者撤诉方式结案336件,调撤率75.17%,平均送达周期1.74天。

“马尾法院将加大探索创新力度,继续推进各项试点任务,优化和完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各项规程,形成诉前调解、当庭裁判、文书“瘦身”等改革合力,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诉讼体验和改革获得感。”马尾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说。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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