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讯 记者黄辉 通讯员张慧斌 王婷 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首期院、庭长办案专项通报,直接通报包含该院院长在内的院领导至各审判庭庭长、副庭长办案情况。通报内容包括办案数量、案件类型、审判程序、参与方式等。根据通报,今年1月至9月,吉安中院院、庭长共办结各类案件1955件,占全院总案件数的48.81%,切实发挥了领导干部在办案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据了解,为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吉安中院近日下发《关于建立院庭长办案通报制度的通知》,确立了院、庭长办案常态化通报制度。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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