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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作联动治理河湖

​“河长+检察长”制守护黄河安澜

2020-10-27 17:11:46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红旗

10月26日,站在河南郑州花园口黄河岸边,蓝天白云下,映入眼帘的是滚滚黄河水,白色的水鸟不时掠过水面,大堤内外,万木成林。

而一年前,这里有一个占地370亩的游乐场,在未办理规划、用地等行政审批的情况下建设,且相关行政机关多次给予行政处罚后仍投入运营,对黄河滩区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影响,威胁黄河行洪安全。

2018年,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主动与黄委会、省河长办沟通对接,在倡议沿黄9省区检察机关、河长办联合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指导郑州铁检分院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督促、帮助相关单位和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最终拆除违建游乐场,370亩土地恢复生态地貌。

2019年9月1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统筹谋划,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着力加强生态保护治理、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全省检察机关牢记总书记嘱托,扛牢黄河长治久安的政治责任,依法履职尽责,通过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探索形成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河湖治理协作联动机制,一批难度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黄河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近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黄河素有“铜头铁尾豆腐腰”之说,河南正位于黄河“豆腐腰”部位,河道总长711公里。河南黄河滩区既是行洪通道,也是老百姓生产生活区域,历史情况复杂,治理任务艰巨。河南省检察院与河长办建立协同决策机制、日常联络常态长效机制,在黄河流域9省区率先派驻省河长办检察联络员,每周联合办公,开展业务交流,健全了公益诉讼联席会议、执法信息共享和案件线索移交等制度,使“共建清单、迅速交办、督促整改、共同验收”办案协作机制落到实处。

河南省检察院指导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强化办案,以扎实成效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方面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黄河流域环境资源犯罪,另一方面对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开展刑事立案监督,防止发生有罪不究和以罚代刑等问题。2019年以来,河南省黄河流域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77件402人,提起公诉723件122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4件41人。

“通过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负有河湖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受到侵害的,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河南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李自民介绍说,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黄河流域公益诉讼问题线索886件,立案502件。其中,检察机关自行摸排问题线索417件,立案371件。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件件“回头看”,紧盯有无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有无整改不到位、有无问题反弹等问题,助推问题彻底整治到位。

三门峡市某公司在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修建鱼塘、楼房,占地达1400余亩。河南省检察院指导三门峡市检察院主动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一方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充分履职,另一方面多次走访企业,释法说理,协助相关单位解决企业合理诉求。最终,在检察机关监督下,与当地政府共同拆除违建鱼塘79个、违建楼房3000余平方米,恢复湿地1700多亩,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逐步恢复,周边水域又成为白天鹅回归越冬的栖息地。

“‘河长+检察长’制取得了明显的生态成效、治理成效、社会成效,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黄河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河南省河长办副主任、省水利厅副厅长任强说。

河南省委改革办副主任胡彦宏说,今年9月,省委决定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由省内黄河流域向全省所有河湖全面推行。支持检察机关对负有河湖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检察建议认真自查、主动整改、按期完成、按时回复。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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