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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贤力量助推“无讼社区”

2020-10-27 13:29:05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红旗 文/图

□ 法治日报全媒体通讯员 乔瑞峰

一个有常住人口3427人的社区,过去因邻里纠纷、不赡养老人引发的民事诉讼较为常见,近两年来,再没有一起纠纷引发诉讼案件,成为远近闻名的“无讼社区”,更没有发生过一起打架斗殴、失盗等事件,培育出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这个社区就是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大马镇义女社区。

“‘无讼社区’的出现,减轻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能让法官腾出更多精力在办好疑难复杂案件的同时,普及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这与乡贤力量的推动密不可分!”今年9月28日,鄢陵县法院院长冀超良感慨地对《法治日报》记者说。

乡贤调解纠纷“一言九鼎”

冀超良口中的乡贤,就有来自义女社区的县人大代表刘春雨。今年58岁的刘春雨,在20多岁时,就靠着种植花卉苗木成了当地第一个万元户。富裕起来的他,出资28万元将村里4条出村道路全部进行硬化,还出资380万元建成义女社区幼儿园,在当地颇有威望。

“乡贤说话往往是‘一言九鼎’,在化解赡养问题、邻里纠纷等案件上颇有效果,还能修复亲情、邻里关系。”管辖义女社区民事案件的鄢陵县法院马栏法庭员额法官葛志芳告诉记者。

葛志芳曾办理过一起赡养案,老人到法庭起诉孩子不履行赡养义务。在询问相关情况时,他敏锐地感觉到,老人与孩子感情深厚,但孩子生性懦弱,因受儿媳的影响,与其产生隔阂。他把老人的儿子、儿媳叫到法庭,老人儿媳抱怨了一堆因老人引发的家务事:“他都不怕丢人,把我们告到法院。我们怕什么,法院该咋判就咋判吧!”

送走老人的儿子、儿媳,葛志芳心里不是滋味儿:“判决好下,但从根本上化解不了父子之间的矛盾,还有可能激化矛盾。”可他没想到,把相关情况给刘春雨说了后,几句话就把问题解决了。

刘春雨把双方叫到一起说:“老的要有老的样,要多关心孩子。小的要有孝心,这是做人的底线,连父母都不能容忍,还能容忍谁?谁会和你打交道?”一番话说完,老人当场撤诉,儿子、儿媳双双认错。

“对此类纠纷,如果我们法官进行调解,就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影响到案件的结案效率,而人民法庭受理的案件大都是此类案件。静下心来调解,法官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葛志芳说,德高望重的乡贤人士参与进来,就解决了这个难题,而且有利于从根本上修复受到损伤的亲情、邻里关系。

居民增强主动化解意识

“居民生活富裕了,如果因一些纠纷闹到法院,双方心里总会疙疙瘩瘩的,影响到双方的幸福感。”义女社区党委副书记刘彪说,社区将孝善文化融入社区治理之中,明确“以孝为先、义为根、花为媒、富为本”的发展思路,突出党建引领,坚持以孝善治村。

社区通过举办孝善文化节、义姑文化节,邀请专家学者和乡贤对居民进行孝道教育,教化人心,纯正民风。社区为60岁以上老人举办饺子宴,给他们理发、洗脚、剪脚指甲等,定期评选出“好婆婆”“好媳妇”等,把“义”“孝”打造成义女社区的金字招牌,引导社区群众孝老爱亲,向善向美。

社区党员群众还自发成立了夜间治安巡逻队,每天晚上坚持义务巡逻,为居民看家护院。

“老人共赴饺子宴、村民一起大联欢,谁还会想那些闹别扭的事……”不少居民受访时乐呵呵地说。

“我们请法官给我们讲发生在身边的案例故事,教育、引导、帮助居民提高法律意识。”刘彪说,民法典颁布后,法官就到社区开展“民法典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几乎所有民事活动都能在其中找到依据。”在夜校课堂上,法官向社区居民讲解了民法典编纂的重大意义,围绕赡养义务、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债务认定、App过度处理个人信息、高空抛物伤人等百姓生活常见的关切问题,解析民法典的相关内容。

“国有法,村有规,守法制,不可违,勤学法,不犯罪……”在法官和乡贤的推动下,义女社区制定了村规民约,编写了“三字经”。居民刘记说:“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了,遇事也能自觉按规矩处理了。”

刘春雨说,法官的普法和乡贤的说理,使群众强化了构建人与人和谐相处的理念,将矛盾纠纷尽可能多地化解在萌芽状态,让可能诉诸法庭的矛盾纠纷调解结案、握手言和、案结事了、不留芥蒂,实现了少争少讼、无争无讼。

乡贤文化全程融入调解

冀超良对义女社区创建“无讼社区”的做法进行实地调研后认为,乡贤力量已成为新时代多元调解中不可或缺的一支力量。

“乡贤文化曾是我国乡村文化发展的主要方式。新时代,要更加注重引导和培养乡贤,把德高望重的老人、心系故土的有识之士、道德模范、乡村教师、经济能人等有助于乡村治理的人,纳入到乡贤群体中来,使其成为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和乡村文化的弘扬者。”冀超良说,乡贤人士往往在本地的群众威望较高、号召力强、熟悉乡风民情,调解矛盾也是得心应手,对法官处理家事案件能发挥重要的推动和补充作用。

结合义女社区所形成的“无讼社区”,鄢陵县法院在各人民法庭创新推行“12345”工作法,将乡贤文化全程融入到矛盾纠纷化解中。“1”即一条主线,即多元化解矛盾纠纷;“2”即2个平台,“面子文化”“乡贤品牌”;“3”即3支力量,党的领导、法院队伍、乡贤人士;“4”即4个任务,服务大局、社会治理、执法办案、队伍建设;“5”即5项保障,组织领导、改革创新、经费支持、绩效考核、建章立制。

对于一些敏感、重大、疑难、复杂等案件,法院要求办案人员主动联系乡贤人士,善于发挥乡贤力量,邀请他们参与调解、见证执行,抓住群众“好看面子”这一普遍心理,因势利导,因人制宜,让纠纷群众回归理性,放弃与法、理、情不相适应的要求,本着互谦互让、和睦共处的原则协商解决纠纷,力争案结、事了、人和。

“在矛盾纠纷化解中,乡贤人士是一支主力军。作为法院,我们注重发挥好主导作用,选拔好乡贤人士,让本土乡贤队伍得到壮大,乡贤作用充分发挥,形成富有鄢陵特色的‘乡贤品牌’,并指导乡贤人士借助自身优势,用群众方式化解群众矛盾。”冀超良说,突出“无讼”这个理念,是“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具体实践、进一步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举措。

冀超良说,鄢陵县法院将努力打造更多的“无讼社区”,教育、引导、帮助居民提高法律意识,积极参与司法,实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直至“无讼”、建成“无讼社区”的目标。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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