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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心草案一审宣判:被告人罗秉乾获刑一年半

2020-10-16 18:09:22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标准+

本报昆明9月21日电(记者杨健鸿)9月21日,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罗秉乾过失致人死亡案、附带民事诉讼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罗秉乾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判令罗秉乾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6.3万余元。

盘龙区检察院指控,2019年9月8日,被告人罗秉乾与任某燊、李心草、李某某昊聚会时,李心草在醉酒状态后期的一个多小时内,罗秉乾只是采取劝说等一般安抚行为,采用打耳光的粗暴方式为李心草醒酒,致使李心草情绪更加不稳,最终造成李心草翻越江边护栏坠江溺亡的危害后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罗秉乾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鉴于罗秉乾犯罪情节较轻、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罗秉乾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可以依法从宽处罚。检察机关所提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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