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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恶势力操纵了44起假借贷官司

​内蒙古巴彦淖尔:检察官监督促成全部再审

2020-10-16 16:30:53 来源:检查日报 作者: -标准+

本报讯(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任喜花 武东愿)案件办理至今,检察官也没想到,最初移交来的线索竟牵扯出了虚假诉讼系列案件。

2019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一起涉恶势力刑事案件中,发现可能存在虚假诉讼线索,便移送该院民事检察部门。民事检察官调查后发现,从2011年开始,涉恶势力犯罪团伙中的几人,以刘玉林为首,向临河区法院共提起44件虚假诉讼并获胜,涉案金额达303.76万元,11人深受其害。有人工资被划扣,有人房屋被侵占,更有人妻离子散。

郭建民(化名)案就是典型的一起。

2011年,郭建民的朋友向刘玉林借了10万元的高利贷(实际拿到5万元),请郭建民作了担保。刘玉林找不到郭建民这位朋友还钱时,就要求他偿还这笔借款,并逼迫其写下借条:“今借到刘玉林现金7万元,月息5%,付息方式为按月支付。”

此后,刘玉林开始拿着这张借条向郭建民讨债。不仅采用非法拘禁、打电话、发短信谩骂等方式威胁,还到他的家里、单位闹事,令郭建民一家始终处于恐惧中。

2013年7月23日,刘玉林再次逼迫郭建民写下金额分别为1.5万元、1.8万元、6万元共3张借条,并将出借人填写为刘玉林的女朋友刘小红(化名)。刘小红在明知自己与郭建民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下,仍用上述借条将郭建民诉至法院,通过虚假诉讼骗取了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法院调解书确认郭建民返还刘小红借款9.3万元及利息。老实巴交、又没有证据的郭建民被迫接受。

后续执行中,郭建民因无力偿还被拘留。眼看生活无望,妻子也和他离了婚。因这笔“借款”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从2014年11月开始,法院强制执行按月划扣郭建民前妻的工资,截至案发前已执行3万元。

这只是44起虚假诉讼案中的一例。民事部门检察官根据刑事检察部门移交的线索,并调取梳理出来的民事诉讼卷宗和关联的执行卷宗,以案找人,以点带面,找到了其他的受害人,查清了事实。据此,启动了民事监督程序,并多次就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向上级院——巴彦淖尔市检察院汇报。该院成立领导小组,及时就办案中的问题予以指导。

最终,临河区检察院向临河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向巴彦淖尔市检察院提请抗诉39件。市检察院抽调民事业务骨干集中办案,在审查并确认了案件事实后,对39件虚假诉讼案件依法提出抗诉。

此后,两级院强化跟进监督,指定专人与法院沟通联系,就民事再审检察建议与抗诉引起的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法律适用问题与法院达成共识。

对已经开庭审理的郭建民案,巴彦淖尔市检察院指派一位检委会专职委员,列席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充分阐述了检察机关对该案的监督意见。充分的沟通对于推动案件的办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目前,包括郭建民案在内的2件案件已获再审改判,再审法院驳回刘小红的起诉。其他案件法院均全部裁定再审。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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