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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大同:劳动监察局向检察官求援

2020-10-16 16:29:43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标准+

本报讯(记者韩兵 通讯员李柏妍 熊东来)“检察官你好,上次我们对接时,谈到对拖欠农民工的案件你们可以支持起诉,现在有个情况向你们反映一下,看看能不能帮这几个农民工要回工钱。”不久前,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接到了当地劳动监察局工作人员的一个电话,也因此为丁某等9名农民工要回工资打破了困局。

2016年5月至2018年11月间,李某在大庆市大同区老山头乡南侧水泥路承包工程。2017年6月到2018年10月,丁某等9人先后到李某的工地打工,按日时、工种计算工资,每天李某和工人都会对工时进行记录。2018年6月开始,李某以工程合同款项没结算为由多次拒绝给丁某等9人支付剩余的劳动报酬。

由于李某反复以“下个月”“再宽限”推脱,丁某等人失望之余,开始寻求救济途径。他们先是找到了大同区劳动监察局,劳动监察局的工作人员将李某和丁某等农民工叫到一起,当面核对了拖欠各个农民工的剩余工资,李某对此表示认可。因为丁某他们多次让李某出具欠据,李某都拒绝,在劳动监察局的主持下,李某分别给9名农民工出具了还款承诺书,约定在2020年5月1日前支付农民工工资。

然而超过了约定时间,李某仍然没有支付劳动报酬的迹象。丁某等人又来到劳动监察局,李某声称还需要些时间。5月13日,劳动监察局针对双方争议协商的结果出具了证明材料,证明所拖欠农民工的具体工资情况,并将李某久拖不支付工资的线索移送给了检察机关。

为什么劳动监察局会寻求检察机关的帮助呢?原来,为了维护好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大同区检察院与劳动监察部门、消费者权益保障部门、法律援助部门建立了信息互通机制,对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职能进行宣传。

大同区检察院在接到劳动监察局移送的案件线索后,承办检察官先后向劳动监察局和农民工了解情况。经审查,该案有李某的承诺书、劳动保障监察局询问笔录及证明为证,李某拖欠9名农民工工资的事实清楚,达到了民事起诉的立案标准以及案件胜诉的证据标准。

7月15日,检察机关制发支持起诉决定书。5天后,大同区法院受理该案。7月23日,法院进行了审理,两名检察官出庭。李某当庭和9名农民工达成调解。有法院调解书作为保障,要回工资,农民工有了盼头。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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