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三门峡司法局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2020-09-28 16:40:45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红旗

山道弯弯,盘山公路像飘带一样缠绕着大山,驾车缓慢行驶,50多公里的山路需要两个多小时走完。与《法治日报》记者同行的河南省三门峡市司法局宣教科科长张军时感叹道:“现在村民下山方便了,山货也能走出大山,日子越过越好!”

河南省面积最大、贫困发生率最高的深度贫困县——卢氏县以及典型深山区贫困村——渑池县段村乡中朝村都距离主城遥远,自然资源匮乏,基础设施落后,脱贫难度大。

近年来,三门峡市司法局成立脱贫攻坚小组“一对一”帮扶脱贫,通过“法治扶贫、乡村善治”做到输血造血结合、“智志双扶”并重,提升了脱贫质效,建立起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消除等靠要思想

“回来啦。”记者一行到达中朝村时,村民潘贵民老远就跟张军时打招呼。不一会儿,张军时身边就围了不少村民,七嘴八舌地唠起了家常。

张军时曾是三门峡市司法局派到中朝村的扶贫干部,潘贵民是他的帮扶对象。两人第一次见面时,潘贵民说:“先给俺家弄点救济款吧,脱贫没有钱哪行,总不能饿着肚子学法吧?还是把普法的钱省下来买点东西更实惠。”

当时,像潘贵民这样的“等靠要”心态,在贫困村民中较为普遍。

“彻底告别贫困,首先得激发他们的志气。帮扶队员在宣讲国家扶贫攻坚政策、普及日常法律常识、帮助完善村规民约、增强村民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的同时,帮助他们寻找脱贫项目,以法治扶贫实现扶贫扶志。”三门峡市司法局局长张龙治对记者谈及当时的情形。

潘贵民在张军时的鼓励和支持下开始养鸡,张军时帮助协调解决资金问题时提醒潘贵民,养殖有风险,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鸡苗供应商签订合同。

尝到养鸡获益的甜头后,潘贵民又开始养猪,很快脱了贫。如今,潘贵民不仅成为村里的脱贫致富带头人,还当上村监委委员。他深切地感受到,人穷不能志短,拔除穷根不能等靠要。

智志双扶除穷根

帮扶队员换了一茬又一茬,但他们始终坚信办法总比困难多。

2018年,三门峡市司法局党委派李飞、张选华到中朝村驻村继续开展帮扶工作。

“如果扶贫不扶志,扶贫的目的就难以达到,即使一度脱贫,也可能再度返贫。扶贫不扶智就会导致知识匮乏、智力不足、身无长物,甚至造成贫困代际传递。”在李飞看来,要从根本上摆脱贫困必须智随志走、志以智强,实施“志智双扶”才能激发活力、形成合力,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贫穷的土壤。

“咱们村地处偏远山区,住户分散,先要解决交通问题,再多上项目。”李飞、张选华与村干部经过实地考查、分析论证,确定了“抓党建、促脱贫、强基础、奋力实现乡村振兴”的工作思路。

在三门峡市司法局党委的支持下,李飞协调相关部门完成中朝村组近10公里道路建设,帮助全村贫困户种植花椒545.6亩、柴胡63.5亩、辣椒43.2亩、红薯101.1亩、籽用南瓜9亩,养殖种牛23头、鸡350只,实现89户贫困户年人均增收3400元,为79名贫困学生申请到教育扶贫补助,还为村里建起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随时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

“村民脱贫致富有了项目,对外交往更多了,更需要法律服务。培养村民的法治意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让他们通过身边的人和事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防止因不懂法造成经济损失出现返贫现象。”中朝村党支部书记季小欠说。

德法共治改乡风

徐刚是三门峡市司法局党委派到卢氏县东明镇段家村的驻村帮扶干部。他发现,有的贫困户存在“子女住好房、父母住危房”“子富父贫”等有赡养能力而未尽赡养义务的现象。

“不赡养老人不只是道德问题,更是法律层面的问题。”徐刚对村干部说。

贫困户郭书贤外债累累,双亲相继患病,却始终不放弃照顾重病母亲,徐刚和村干部帮助其脱贫致富的同时,将其作为“百善孝为先,最美是孝心”的美德文化代表,在村民中大力宣传其事迹,引导贫困老人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推动树立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文明乡风。

徐刚还在段家村开展了争创“文明诚信家庭”等活动,通过民主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自治组织监督子女履行赡养义务、调解赡养纠纷,物质帮扶与精神帮扶并重、外部输血与内部造血结合,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进行乡村治理。

“积极推进乡村善治时,要结合扶贫政策全力帮助村民解决烦心事。”徐刚调研发现,段家村严重缺水,村民不仅吃水困难,脱贫种养殖项目也受到严重影响。

“‘法治扶贫’不是空洞的,要依法依靠政策帮助解决具体问题。”收到徐刚反映的问题后,张龙治寻求到市水利局的支持,多次带领专家实地探测,与县委书记共同解决技术、资金等难题,最终打出深井,解决了困扰村民多年的吃水难问题。

“给钱给物能解一时之困,扶心扶志、扶能扶智,才能治懒治愚。‘法治扶贫’唤醒的是底线思维意识,就是‘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张龙治说。


编辑:赵婕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