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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助劳资双方实现共赢

2020-09-28 16:37:51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讲述人:鲍娜(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谢谢你们这么完美地解决了我们的问题,不仅帮我们追回了报酬,还让我们继续有活干!”前不久,农民工老沈来到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向我们帮他和工友要回欠薪表示感谢。

老沈真挚朴实的话语,将我的思绪带回了今年5月的那个下雨天。

那天,老沈和两个工友冒雨来到汉阳区法律援助中心,他们举着手上的材料,希望申请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自己被拖欠的工资。

我一边安抚他们,一边了解事情经过。原来,汉阳区某建筑外包公司负责人王某通过融资租赁了一台挖掘机,雇佣老沈在内的数十名农民工工作。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挖掘机被闲置,无法偿还贷款,于是拖欠了农民工工资30余万元。

帮老沈等人讨薪并不容易。汉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审查老沈等人手上的材料后发现,部分农民工的材料并不齐全,且居住地不在武汉、公司不在汉阳区。

听说公司有给他们写欠条,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建议他们先回去和公司负责人沟通好案件管辖问题。与此同时,法律援助中心开启“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当天就完成了审批,对部分缺少维权材料的农民工,允许他们在一定时间内补齐,并指派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擅长劳动维权的律师吴曼莎承办此案。

吴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投入到案件的承办工作之中。老沈等人讨要的薪资高达30多万元,法院诉讼费减半后仍需三四千元。为了帮他们省下这笔费用,吴律师和主审法官沟通后,决定进行诉前调解,再进行司法确认。

调解起初很吃力,因为农民工们大多数不在武汉,且并不愿意接受调解。吴律师挨个给他们打电话,一一耐心劝说,最终他们才同意进行调解。

案件进展很快,判决书当月下达,由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偿还义务,劳务费分期付款,2020年5月31日前支付部分款项,2020年7月30日前付清全部款项。

可眼看首期付款时间已经过去几天,老沈等人仍然没有收到欠款。受疫情影响,公司一直无法开工,无力支付欠薪。

焦急不已的农民工想起公司名下价值几百万元的挖掘机,多次要求将挖掘机强制执行。吴律师和公司联系后,查看公司融资租赁合同,发现挖掘机所有权并不属于该公司,无法对该机器采取保全等措施。另外,公司收入来源依靠机器的运作,一旦提起强制执行,公司资产冻结,贷款逾期机器无法工作,公司很有可能破产,依然无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这对双方来说,都不是最佳选择。

眼见双方陷入进退两难的僵局,吴律师一边安抚农民工情绪,一边开拓思路,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最终,吴律师找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公司负责人首先筹钱将机器的贷款还清,使机器能重新运作;再由老沈等人介绍,帮公司找到新的工作地点,他们则继续在公司工作。

如今公司已经正常运转,并且基本偿还了老沈等人被拖欠的工资。

这是汉阳区法律援助中心今年历时最短解决的农民工讨薪案,不仅帮农民工讨回了欠薪,也让企业重新运转起来,完美地解决了双方的困难。

汉阳区法律援助中心为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工伤赔偿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与区劳动监察大队联合,实现辖区内重点工地告示牌全覆盖,农民工可以通过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申请法律援助。

今年以来,汉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结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法律援助案件44件,为301名农民工提供咨询服务,实际追讨金额73万余元。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志月法治日报全媒体实习生 刘欢 王维佳 整理

记者点评

□ 刘志月

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不仅要用情用心用力,更要用法用智。这起案件中,法律援助律师不仅成功帮助农民工讨回欠薪,还让濒临破产的小微企业重获生机,实现了劳资双方共赢。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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