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颜爱勇
□法治日报全媒体通讯员 沈宏伟
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是党中央全面研判经济社会发展及疫情防控形势作出的重大部署。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系统谋划、全面部署,在“做好”上对标对表,在“落实”上较真碰硬,着力服务“六稳”“六保”,为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生态环保、民生改善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从严从快做优刑事检察 开展六清行动打财断血
据悉,今年年初至8月末,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181件1636人,涉及危害社会治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毒品犯罪、网络犯罪等多个领域,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令会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在高质高效办理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时,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多部门联动,做到涉疫情犯罪案件集中移送、集中起诉、集中审理、集中宣判,共受理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案件7件9人,其中5件7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起案件已判决生效,有力地维护了本地区疫情防控社会秩序。
贾令会介绍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共批捕涉黑恶案件62件116人,提起公诉23件122人。对照全国扫黑办第九次会议精神,开展“六清”行动,把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办案必经环节,把精准“打财断血”作为保证办案质量的重要方面,通过办案、受理举报等途径,共向通辽市科尔沁区委扫黑除恶领导办公室移交线索46条,向通辽市科尔沁区纪委监察委移交线索50条。
多措并举服务精准脱贫 积极落实三号检察建议
据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沈宏伟介绍,在服务精准脱贫方面,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采取“党建引领+生活扶贫+产业扶贫”模式,向监控户每户发放家兔10只,协调养殖专家进行饲养技术指导,同时联系肉兔加工单位,按市场价进行回收,以此增加贫困户收入;整合资金、土地资源,联合临近村屯发挥各自优势大力发展种植业,共同种植经济作物,目前已联合种植谷子300亩,秋收后每村纯收入预计可达5万元以上;为12人申办低保、五保户、残疾认定,切实筑牢脱贫攻坚“兜底防线”。余粮堡镇、大林镇角干一村104个建档立卡户均实现脱贫。
在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做实做细科检版“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新模式,同科尔沁区森林公安双向联动,于5月7日正式启动2020“绿剑”行动回头看工作,共实地走访9个乡镇苏木36个村,查看涉案林地77块,发现问题后已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推进补植复绿工作。
据悉,今年以来,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针对环境领域制发28份检察建议,助力生态环境改善。
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三号检察建议”,参加科尔沁区政府组织召开的“金融领域行业乱象整治”工作会,与科尔沁区法院、公安分局、金融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金融部门及相关职能单位共同探究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方法举措,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对当前金融领域非法小额贷款等民间乱象进行综合治理、系统施治;在公园、广场等人流量相对集中的地点开展防范涉众型金融犯罪法治宣传活动。
依法有序优化营商环境 科学精准对标民企需求
《法治日报》记者进一步了解到,建章立制为民营企业提供精准服务时,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制定《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全院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实地走访了解民营企业发展需求。以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主题活动为契机,与企业家共同探讨新形势下检察机关为民企服务的思路举措,收集问题,听取意见。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帮助胡力海农场农户联系果蔬物流企业,解决其草莓滞销难题;引导企业全面排查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涉及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针对企业延迟复工产生的企业劳动用工、租赁合同、经济合同纠纷提供现场咨询和解答。
此外,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依托智慧检务,打造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集约式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民营企业服务窗口”。今年年初至8月末,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来电、网络132件,综合业务部对每件转办的线索均及时跟踪,督促办案部门及时反馈。
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还与通辽市人民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5次,真正做到“群众少跑路,数据多跑腿”。强化法治宣传,依托“两微一端”释法说理,及时宣传国家司法救助政策。例如,刑事案件被害人杨某某、丛某某从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看到“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内容后,递交了司法救助申请,经承办检察官审查、走访、核实,为两人合计发放8万元司法救助金。
今年年初至8月末,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共开展司法救助7件12人,发放救助金26万元。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专门律师通道及值班律师办公室,聘请专职值班律师,充分发挥律师在认罪认罚、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等方面的作用,同时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供便利。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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