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辽宁检察交出公益诉讼三年成绩单

2020-09-03 14:59:11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087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0021份、民事诉前公告315份,提起公益诉讼407件;督促恢复被毁损的林地34万余亩,恢复被污染的水域水源1900多亩,清除违法堆放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74万余吨;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221万余元、治理恢复费用685.6万余元,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价值8.3亿余元。

这是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3年以来,辽宁检察机关交出的成绩单。

辽宁南濒黄海、渤海,地理位置优越,自然资源丰富。辽宁检察机关始终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作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任务,依法守护绿色生态,推动修复水环境、土壤环境,保护农用地。3年来,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019件,占办案总数的58.1%,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6100件、民事诉前公告218件,提起公益诉讼249件。

凌海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200多家石材加工企业未经环评无防护措施污染环境案过程中,建议行政机关改变以罚代管的陈旧管理模式,对涉案企业采取先停工后整改再开工的解决方案,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双赢的办案效果。

按照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辽宁检察机关与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检察机关建立辽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森林资源保护检察监督协作机制,与天津、河北、山东3个省级检察院签署《关于建立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督促相关部门集中清理碧流河水库水源地范围内非法开垦种植高秆农作物,63万居民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推动龙城区段水库全部退耕还湿并栽植灌木进行绿化,有效维护了燕山湖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辽宁检察机关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使用这把公益之剑,保障百姓的“菜篮子”“药箱子”。3年来,共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3899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2419件、民事诉前公告91件,提起公益诉讼152件。

沈阳等地检察机关开展网络餐饮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推动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有效督促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和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经营。

沈阳、大连、鞍山、丹东、阜新、铁岭等地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推动解决一批校园食堂及周边小饭桌、小超市、小卖店销售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食品和散装“三无”产品等食品安全问题。

为防控国有财产流失,辽宁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做起“一线一缕、一谷一粟悉归于仓”的监督人。3年来,立案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63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83件,提起公益诉讼5件;立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7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2件,提起公益诉讼1件,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价值8.3亿余元。

大连检察机关联合大连海事法院及相关行政部门共同解决征缴工作无章可循、征收不规范问题,依法监督海洋行政监管部门征缴海域使用金1556万余元。丹东东港市检察机关与15家建筑开发企业周旋,追缴建筑规费6881万余元。

抚顺市检察机关紧盯专项补贴去向,针对扶贫资金长期外借流失严重的问题,督促行政机关收回扶贫资金297.15万元。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追缴一拖再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884.4万元方法值得借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典型案例。


编辑:赵婕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