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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以政法担当念好“山海经”

2020-08-31 14:58:33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法治日报新媒体记者 陈东升 王春法治日报新媒体通讯员 吴攸

“神仙居”沟谷幽深千嶂叠翠,紫阳街石板路苔痕阶绿,大陈岛海上森林公园茂盛葱茏……“台州地阔海冥冥,云水长和岛屿青”,绿水青山一直是浙江台州发展的底色。

作为中国民营经济发祥地、股份制经济发源地、市场经济先发地,如何走好发展和保护协同共进之路是摆在台州人民面前的考题。

“要把台州作为一个大花园来打造!”以此为目标,“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逐渐形成,“全链条防控、全形态治理、全地域保护”的决心更加坚定,台州正以系统治理的“组合拳”,激活绿水青山让金山银山成色更亮。

台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平安办主任李晏子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15年来,台州全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政法铁军,主动参与美丽城市、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以政法担当念好“山海经”,推动海水名山、蓝色海湾、水上台州与城相融、与民相亲,为台州全方位展现山海水城的独特风光和别样韵味、走出绿色发展之路作出政法贡献。

凌厉攻势挖根清除环境违法

在台州,有一种幸福叫“台州蓝”。根据生态环境部空气质量状况通报,2019年1月至11月,台州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0。

亮眼的环保成绩单背后,是各个职能部门常抓不懈的治理工作,更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更要深挖根除问题的魄力。

去年7月,台州市公安局就联合环保部门共同侦破非法处置废旧化工桶案件。这起案件中,共刑拘20人,涉案规上企业3家,捣毁非法处置危废窝点3家。该团伙共非法处置约455吨危险废物,造成环境严重污染。

刑拘、捣毁不是最终目的,公安机关深入分析废旧化工桶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台州医化行业的实际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三大问题影响我市废旧危险化学品包装桶处置成效亟待解决》的报告,推动废旧化工桶非法处置行业彻底整治。

“我们紧紧围绕美丽台州建设,深入践行‘两山’理念,举全警之力、集全警之智,扎实开展‘昆仑’系列专项行动,向破坏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台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台州两级公安机关均成立驻生态环境部门联络室,与生态环境局执法部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联合执法工作制度、案件移送机制、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机制,确保一旦掌握可靠线索,公安与环保部门秒级响应,互相配合,最大限度依法打击犯罪。

针对环境犯罪量大面广、专业打击力量弱的现状,台州公安探索建立“市局主侦、县局主办、派出所参与”的三级联动大要案打击机制,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协调、分级负责”的环境侦查工作新格局,做到挖根清源、端窝断链,形成破案一起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据统计,2017年以来,台州公安机关共破获污染环境刑事案件132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8人;办理行政案件291起,行政拘留396人。

法治力量立体守护天蓝海碧

自古以来,台州就有“海上名山”美誉。台州东临东海,海岸线漫长曲折,近海岛屿星罗棋布,海是台州最富特色旅游资源之一,做活“海字文章”也是公益诉讼检察践行“两山”理论的生动实践。

温岭市石塘镇是全国渔船数量最多的乡镇,然而随着海洋的逐步开发,渔港附近的海面上不时有杂物和油污漂浮。据测算,这些油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对海洋环境的破坏价值高达800多万元。在掌握办案线索后,温岭市检察院深化守护蓝色海洋品牌工作,在服务海洋经济上主动作为,借助高空鹰眼等技术手段,加强对船舶油污排放、生活垃圾倾倒等海洋污染问题的专项监督。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美鹏说,近年来,台州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两山”理念,以高站位扛起使命担当,以大力度助力污染防治,以实举措守护绿水青山。特别是自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理念,以办案为中心,集中力量办理一批高质效的公益诉讼案件,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重要窗口”和美丽浙江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台州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诉前程序案件3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两件。督促整治非法倾倒工业固废、生活和建筑垃圾,共清理各类固体废物4147.85吨。

“这些地方都把土填回去了,种上庄稼,明年来又是绿油油的了。”在天台县平桥镇赤山村,一起非法采矿案中被破坏的山地得到了及时复垦,这一复垦项目的验收结果被天台法院纳入对被告人莫某的量刑依据。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周庆介绍,近年来台州法院注重树立新时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既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高压惩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遵循从严惩处、严控缓刑、加大财产刑三项原则,做到以惩促防,同时又注重夯实修复性司法理念,将被告人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情况作为对其定罪量刑的重要参考依据,实现刑事惩罚、环境修复、教育犯罪的“三赢”局面,为美丽台州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除了复垦,还有补植,这些生态恢复的履行情况都被台州法院作为刑事从轻处罚量刑的重要依据。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时,查明案发后被告人王某等人对毁坏的山地进行了复绿和补植工作。及时的补救措施纳入黄岩法院判决时的量刑依据,王某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不等。

与此同时,台州法院还通过行政审判监督环保机关履行保护环境职责,切实保护受污染群体的利益,促进环境改善。2019年以来,台州法院审结环保行政案件9件,判决撤销行政机关行政行为4件,确认行政行为违法1件。

绿色之风吹进生活各个角落

8月20日,《台州市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全文发布,并将在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台州市司法局局长彭永军介绍,该条例草案起草后,台州市司法局履行审查职责,向有关地方政府、单位、立法专家和基层联系点等征求意见,既充分考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又实现了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的目标。近年来,台州司法局根植“两山”理念,以“绿色”“和合”为工作指引,全面推动行政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和基层基础等各项工作,为美丽台州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生态环境要保护、垃圾处置要分类、田头屋里要整洁、厕所厨房要干净、交通出行要有序、淳朴乡风要保持、矛盾纠纷要调解、邻里相处要和谐、绿色资产要维护、乡村产业要发展”,这10条“绿色公约”如今已经纳入全县《村规民约》样本,在村民心中播下绿色的种子。

去年以来,仙居县司法局紧扣绿色发展理念,探索实施绿色公约、绿色调解、绿色货币系列举措,打造了法治、德治、自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仙居样板。

刷5次公共自行车兑换1绿币,刷10次公交车兑换1绿币,1.5万步兑换1绿币……在仙居,村民和游客只要达到兑换额度就能兑换绿币,1绿币使用价值相当于1元人民币。通过文明低碳行为换取绿色货币,游客兑换的绿色货币可在民宿农家乐等价人民币使用。一枚绿币,一种绿色生活方式,正将这股绿色之风,吹进台州千家万户,吹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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