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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全面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2020-08-31 14:15:46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法治日报新媒体评论员

8月26日,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视频会在北京召开。这是继去年在四川成都召开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后,中央政法委再次召开此类会议。

成都会议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政法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不断巩固扩大改革成果。一年以来,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总体格局和运行体系进一步健全,政法机构职能体系更加优化,执法司法权运行更加规范,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政法公共服务更加惠民,智能化应用更加广泛,政法队伍建设管理体系更加健全,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深化改革也永无止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和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明确指出,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紧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这为深入推进政法领域改革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也对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要完善党对执法司法工作的领导监督机制。发挥好各级党委、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主体作用,督促推动政法系统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见效,确保执法司法工作始终置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要完善政法部门之间、政法各系统内部制约监督体制机制。要发挥好党领导下政法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鲜明特点和独特优势,既要解决好政法部门之间配合不够的问题,更要解决好制约监督不力的问题。要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充分发挥诉讼程序制约作用,推动权力制约机制进一步实化。要有效发挥审判对侦查起诉的制约引导作用,完善监察监督与司法监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制度机制,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要完善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纠正意见等多元化监督格局,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要发挥政法各系统内部制约监督直接性、专业性、及时性等特点,健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内部制约监督制度机制,筑牢防止执法司法权滥用的内部防线。

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要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要加强当事人及其律师监督制度建设,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司法人员与律师互督互评机制,最大限度公开执法依据、程序、进度和结果,完善当事人案件回访、问题反映及满意度评价等机制。要加强群众监督制度建设,细化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庭审程序、评议规则,明确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的案件范围、程序和权利,拓宽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要加强舆论监督制度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完善政法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健全主动通报媒体、主动邀请媒体采访机制,自觉接受舆论监督,让人民群众更多更有效地参与、监督和评判执法司法工作。

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要不断完善相关监督机制、加快推进配套制度改革。要完善智能化管理监督机制,坚持把智能化作为制约监督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手段,强化智享数据机制、智能监测机制、智慧管理机制,推动监督工作与科技应用深度融合,切实将科技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要树立全局思维、系统思维,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积极推进政法干警管理制度、办案运行机制、职业保障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改革,统筹做好各项制度机制的配套衔接、系统集成,为执法司法权力规范运行铺设完备的“制度轨道”。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各级政法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快构建与新的执法司法权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执法司法保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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