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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快慢分道 强调诉前调解

​杭州建立金融纠纷繁简分流合作机制

2020-07-30 16:18:57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标准+


本报讯 (记者 余建华 通讯员 钟 法)7月1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杭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等四家机构联合召开“建立金融纠纷繁简分流改革合作机制”新闻发布会,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正式建立杭州市金融纠纷繁简分流合作机制。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近50家在杭金融机构代表应邀参加。

据了解,随着金融产业的高速发展,金融纠纷也不断增加,2017年至2019年,杭州两级法院共受理金融纠纷案件75515件,其中2018年的增幅超50%。为此,杭州法院以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与金融监管部门经过充分调研协商,共同出台了《建立金融纠纷繁简分流改革合作机制的意见》。

金融纠纷繁简分流改革合作机制建立之后,金融纠纷的解决与以往相比,更加强调诉前调解,提倡金融服务合同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签订金融服务合同时与合同相对方或其委托代理人一致确认,在纠纷发生时共同委托特邀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先行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由双方共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从而有效增加金融纠纷的化解手段。

今后,5万元至10万元的纠纷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后可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本次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内容中规定,在试点地区5万元以下的纠纷必须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修改后的金融服务合同版本将5万元至10万元标的额的纠纷通过事先约定的方式纳入小额诉讼程序,并且在合同中将小额诉讼一审终审的法律后果进行事先的告知,以充分保障金融服务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小额诉讼程序的逐步推进,将改变以往人民群众打官司需经历一、二审的固有思维,高效快捷的化解金融纠纷。

此外,电子诉讼规则的应用更加灵活。在充分尊重合同当事人自愿及选择权的前提下,在修订后的金融服务合同版本中将金融纠纷在线化解模式、有效送达地址等进行事先约定,以保证纠纷高效、便捷地得到化解。电子诉讼规则的运用,将会使金融服务合同当事人体会到互联网所带来的便利和快捷,足不出户即能化解纠纷。

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今后将统一合同版本,对新的合同版本所涉及的修订内容做出充分的提示和说明。而金融服务合同的相对人也需要对合同条文给予更多的关注,避免因误读、疏忽而导致对新的合同条款所涉及的纠纷解决程序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或者误解,影响自身的诉讼权利。

“金融纠纷的妥善高效化解是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全面推进金融纠纷繁简分流合作机制建设更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坚持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增强金融市场主体信心、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杭州中院院长斯金锦表示,下一步要加强在金融纠纷化解上的协作,优先通过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调解涉金融纠纷;在金融风险的防范上加强联动,探索建立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处置机制,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在信息的运用上加强共享,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金融运行、企业风险、涉案情况等信息。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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