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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集中宣判四起传销案

​9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及罚金

2020-07-30 16:12:24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标准+


本报讯 7月7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对4起传销案件进行集中宣判,9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65万元至35万元不等。

“资本运作”是一个非法传销组织,在北海市进行所谓“人际网络”的传销活动,要求参加者以缴纳6.98万元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三级以上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4起案件中的9名被告人分别加入以广东省高州籍人员为主的“资本运作广东体系”、以内蒙古籍人员为主的“资本运作内蒙体系”、以山西籍人员为主的“资本运作山西体系”。加入后,他们直接或间接发展传销人员加入其伞下,通过发展下线收取加盟费(申购费),从中非法骗取财物。其中被告人黄均越、李玉芳伞下“资本运作体系”至案发时,已发展成为下线120多人、有三个层级以上且有多个分支的传销组织。

法院审理后认为,9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分别对4起传销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其中,被告人黄均越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65万元;被告人李玉芳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

(韩唐琦)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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