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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一对一”“一对多”法律服务模式

​中卫政府法律顾问服务迈向定制化精准化

2020-07-29 18:09:33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法制网记者 申东

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中卫分所的律师尚美羽,最近有了新的身份——中卫市市长李晓波、副市长蔡菊的法律顾问,以及审计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法律顾问团成员。

尚美羽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中卫市为主要领导配备“一对一”专职法律顾问,必将提高市领导决策时的法治意识,重视决策中的法治理念,避免决策中的法律风险,强化决策执行的法治监督。同时,社会律师积极参与政府主要领导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的工作,对锻炼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也有重要的作用。

“作为市长李晓波‘一对一’的法律顾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紧紧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尽职尽责、积极高效地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尚美羽说。

办理涉法涉诉事务更加精准

中卫市司法局局长李斌告诉记者,原有法律顾问服务模式往往采用“事找人”的工作思路,即根据法律事务内容指派法律顾问、法律助理,虽然能达到解决法律事务的目的,但也存在领域繁多、法律顾问分散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特邀法律顾问专业能力的发挥。因此,通过构建“一对一”“一对多”服务模式,能够将法律顾问固定下来,消除制约因素,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该服务模式根据市领导分工,挑选法律顾问团中相关领域(行业)专业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律师,直接为每位市领导提供“一对一”精准化服务,简化指派环节。同时,将全市市直部门进行划分,开展“一对多”服务,挑选法律顾问、法律助理组成顾问团,专门负责相关部门法律事务,实现了专人负责、专人联系、专人审查,促进顾问室法律服务工作的细化分流,进一步提升了顾问室办理涉法涉诉事务的水平,实现了“精准化”法律服务。

宁夏永东律师事务所詹晓霞此次受聘成为中卫市副市长叶峰的法律顾问。她告诉记者,中卫市政府推行“一对一”“一对多”法律服务,并根据律师的专业特长以及相关法律事务相适应的大原则,指派顾问团的律师固定跟进政府领导以及政府其他部门的具体法律事务,该政策的推行更有力促使律师为政府及其领导决策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

在詹晓霞看来,政府工作人员可以随时与对接的律师进行沟通,律师也更能及时收集相关资料,了解具体情况,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服务方案。对已经出现的风险、事故、纠纷,依照政府指示,从政府的整体利益、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力争采取协商、调解方式解决,也能保障信息畅通,能够及时了解到政府的法律服务需要,并快捷地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出庭应诉维护行政机关权益

在中卫市政府推行“一对一”“一对多”法律服务试点期间,中卫市住建局已尝到了法律顾问为其提供精准服务而带来的“甜头”。

因工程款未拿到手,原告王某在前不久将中卫市住建局告上法庭,接到法院传票后,中卫市法律顾问室迅速指派住建局法律顾问石婧承办。石婧多次前往住建局了解案情,调取证据。

经了解,涉案工程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住建局委托房地产公司代开发该项目,由该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组织项目报建、施工管理、招投标、支付工程款等工作,后宁夏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涉案工程,该建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与施工人王某某就工程款支付事宜发生纠纷。

在庭审中,石婧围绕住建局非本案适格当事人进行了应诉答辩。石婧向法官陈述,本案是原告就欠付工程款提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之诉,住建局与原告不存在合同关系,对其也无支付义务。

6月30日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石婧作为住建局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庭应诉,有效维护了住建局的合法权益。

为政府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

今年5月14日,中卫市司法局印发了《中卫市法律顾问室“一对一”“一对多”服务模式工作细则(试行)》。根据市领导分工,中卫市司法局挑选了13名业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的法律顾问为市政府领导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这些法律顾问在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法律顾问全面参与部门涉法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法律风险评估等工作。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美利林区沙漠污染事件中全程参与并研提法律意见;在黄河“清四乱”专项治理活动中指导相关部门规范执法;在推进“水务一体化”、收回闲置土地等重大事项中,协助市领导依法决策,随时提供法律意见。

同时,法律顾问参与审查决策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和与相对方签订的合同等。截至目前,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9件,审查市政府及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171份,为市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5件,就各部门重大决策事项出具法律意见36份,回复各部门征求意见21件,办理涉法性事务402件。

在事后补救方面,全力应对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门行政诉讼案件48件。其中,民事案件17件,行政应诉31件,胜诉案件23件。为市政府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其中,在马某某违法征收土地案件中,为市政府挽回经济损失248万元;在住建局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为市政府挽回经济损失6326万元。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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