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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ETC”让困难群众少跑路

2020-07-29 18:08:19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讲述人:吴子平(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在法律援助工作岗位上,我亲身经历和见证了许多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的故事,他们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时,往往带着惶恐、紧张、焦躁等情绪,但当通过法律援助依法成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后,流露出的几乎都是喜悦、激动、欣慰与感激的神情。

2019年2月,范某、吴某两位老人来到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他们都是当地农民,以种植柑桔为生。两人承包的柑桔山被政府部门依法征收,这不仅让他们面临生计问题,更揪心的还有承包地上的简易房和附属物等征收补偿款所有权归属问题,与柑桔山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了纠纷。

庆元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受范某、吴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后,通过特殊人群数据库查找后发现,两人均是县里的经济困难人员,且范某为四级肢体残疾人。据此,法律援助中心认为两人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立即启动“绿色通道”,不再要求他们提交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当天指派王启钧和叶光胜两位律师分别承办案件。

由于案件时间跨度大且案情复杂,接受指派后,承办律师四处走访、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帮助范某、吴某厘清复杂的承包、转包关系,多次前往被征用的柑桔山摸清争议房屋的历史演变情况,积极收集有利证据。

虽然办案过程异常艰辛,但是办理结果让人欣慰。该案先后经历一审、二审,在两位法援律师的共同努力下,为范某、吴某争取到70%的涉案争议补偿款,最大程度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利益。

对范某、吴某这样的困难群众来说,几万元不等的征收补偿款是一笔来之不易的财富,为他们暂时渡过难关、转行从事其他工作提供了支持。

常年在农村基层从事法律援助工作,我认识到,每一次法律援助,都是群众对法律力度和温度的真实体验,而法律援助工作者也常常被这样的力量所感染、所推动。

为了帮助更多困难群众及时高效地获取法律援助,庆元县法律援助中心从2018年开始创新推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ETC”模式,整合县人武部、县民政局等8部门资源,实现低保户、留守儿童、残疾人、扶贫对象等特殊人群数据信息资源联动共享,同时精减申请材料,简化工作流程,确保困难群众及时获得法律帮助。

“ETC”模式推广以来,庆元县法律援助“ETC”对象数据库更新困难群众信息15562人次,共有311位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平均每项法律援助服务至少让困难群众少跑1.8次。

去年,庆元县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我郑重地接过奖牌,同时也接过了沉甸甸的责任,将更加坚定地在法律援助工作岗位上,用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

法制网记者 王春 整理

记者点评

□ 王春

法律援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庆元县地处偏远山区,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农村地区困难群众偏远分散的现实状况,打破部门间壁垒,搭建贫困群众数据库,依据数据库信息免收经济困难证明材料,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进一步拉近了法律援助与困难群众之间的距离。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用坚守和汗水告诉大家,在脱贫攻坚的征途上,有一种力量是法治的阳光,有一种温情是法律援助。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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