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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博州检察机关司法与扶贫合力

​解决困难群众“硬需要”“软需求”

2020-07-29 17:50:10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法制网记者 潘从武

□法制网通讯员 博检宣

“花了那么多医药费,我们一家都不知道该怎么办,这以后的日子该咋过呀,你们大老远来给我们办理司法救助,帮助解决我们一家的困难,真不知道该说啥!”近日,再次见到检察官时,李某的妻子拉着检察官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今年4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在主动与县扶贫办对接过程中,扶贫办推送了一起因交通事故致家庭困难的案件线索。承办检察官调取基本情况后,立即打电话了解当事人李某的现状,确认李某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标准。

“检察官,我父亲现在神志不清,还能申请吗?”电话那头,李某女儿小心翼翼地问,让检察官心里一酸。

“只要符合条件就能申请,我们这两天就把申请表给你们送过去,不要担心。”检察官告诉李某女儿。

办案检察官将司法救助申请表送到医院,指导他们填写表格和准备相关材料。同时,向医生了解李某的治疗情况,李某已在医院做了3次开颅手术,仅治疗费用就达30余万元,目前还需要做后续的颅骨修复手术,这对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交通事故发生后,法院判决木某赔偿李某医疗费24万元,但因木某家庭困难,仅向被害人赔偿4.9万元,后木某突发脑溢血瘫痪在床,已没有偿还能力,一场交通事故让两个家庭陷入了困境。

经过多方调查核实后,办案检察官确认李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温泉检察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向温泉县人民法院提出联合司法救助,检法两院决定给予李某司法救助金共计12万元。

对李某的司法救助,只是博州检察机关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一个缩影。博州检察机关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转变+主动”增强司法救助的深度,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硬需要”“软需求”。把司法救助工作从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从坐等送案上门向上门问案转变、从检察机关的“独角戏”向多方参与的“大合唱”转变,不断增强司法救助的广度和深度,创新司法救助工作新理念。通过“司法+社会”多元化救助模式,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帮助涉案困难群众脱贫解困作用,加强与扶贫办、民政、法院、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实行救助联动配合,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增强司法救助的社会效果。

博州检察机关还通过“动态+建议”形成救助工作合力,对扶贫办、民政等部门未能及时动态监测关注符合低保或精准扶贫户要求的家庭,两级检察院可与扶贫办、民政部门进行沟通,做到信息互通。经沟通后仍对符合低保或精准扶贫条件的家庭不帮扶救助的可制发检察建议,以检察建议强化司法与扶贫合力,不断提升1+1>2的作用。以“结案+关怀”深化司法救助成果的延续性,增强救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加强对贫困户、未成年人、军人军属、残疾人等四类人员救助力度,建立了司法救助案件常态化回访机制,不断深化司法救助成果的延续性,坚持一次救济长期关怀,帮助他们走出困境。同时,采取“真人真事+短视频”方式,利用新媒体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宣传,全力提升司法救助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救助的精准度。通过进社区、下村队进行法律宣讲,引导群众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申请救助,使群众真正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司法关怀和温度。

据介绍,博州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将司法救助等检察服务深度融入精准脱贫攻坚战中,与该州扶贫办联合出台了《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与扶贫救助工作定期沟通衔接机制(试行)》,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户提供有效救助。近年来,博州检察机关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件6人,救助金额23万元。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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