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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海陵法院诉源治理让各方受惠

​逾三千起道交纠纷仅三十九件判决结案

2020-07-15 20:20:25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 法制网记者 丁国锋 法制网通讯员 刘宗开 潘蓉

随着近年来江苏法院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工作不断深入推进,面广量大的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在有效提升案件纠纷处理效率、提高透明度、缩短受害人获得赔偿款时间、推进案结事了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2019年,泰州市海陵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万余起,引发3000多起纠纷。海陵区人民法院携手交警支队、司法局、人民调解组织、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建立“多元一体、审调融合”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使绝大部分道交纠纷诉前得到有效化解,仅342件进入法院诉讼程序,通过诉讼调解后,39件以判决方式结案。

解决纠纷关口前移

2012年,海陵区法院联合区司法局、交警部门在交警大队设立调解中心,选聘优秀人民调解员对交通事故纠纷进行诉前调解,通过设立巡回法庭,定期组织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调解员调解水平。

“常见事故纠纷案件,通常能够凭经验开展调解工作,碰到复杂一些的纠纷,有时就会力不从心。”从事这项工作多年的人民调解员陈国祥说,每当遇到疑难问题,海陵区法院就会派法官及时进行现场指导,消除当事人证据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疑惑。

“有了法院保障和调解组织的协助,压力减轻不少,做调解工作更有底气了,更能让人民群众信服。”海陵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沈昱介绍说,去年,派驻交警大队调解员协助调解案件3000多起,调解成功2200多起。

“在交警大队解决纠纷和在法院效果一样,但明显快得多。”一名当事人说。

“通过后端诉讼向前端矛盾化解转移,全面加强交通事故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有利于及时、准确了解案件事实,为当事人提供优质、快捷和高效的法律服务。”海陵区法院院长蒋蓓说。

诉前鉴定服务群众

“听说走诉讼鉴定程序最起码要两个月,通过诉前鉴定,不到一个月我就拿到鉴定意见书,获得赔偿款。”因赔偿数额陷入纠纷的王女士对规范高效的诉前鉴定工作表示满意。

为确保司法鉴定高效公正,海陵区法院联合泰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相关标准,由立案庭引导当事人申请诉前鉴定,第三方专业人员按照鉴定程序审查鉴定材料、组织双方质证、选择鉴定机构,及时委托鉴定,海陵区法院司法鉴定部门全程指导、监督。

“当事人曾对诉前鉴定提出过质疑,但2019年,我公司经手案件的诉前鉴定率已达98.4%,其中21件以自行和解的方式结案,大大减少了当事人因为赔偿数额不清引发的投诉,客户满意度明显提升。”某保险公司经理蔡某说。

规范、高效的诉前鉴定程序不仅能够减少当事人的时间成本,让群众省心又省力,专业的第三方平台也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撤诉率大大提升,诉讼风险有效降低,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法院诉累。”海陵区法院民一庭庭长黄震说。

依法调解保障公正

以往,道交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将面临质证、鉴定、开庭、宣判等一系列繁琐冗长的司法程序;如今,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就可以直接进行诉前调解。

据了解,海陵区法院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与泰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同设立全市首个道交纠纷调解工作室,遴选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医学知识和理赔经验的调解人员入驻。目前,调解工作室配备调解人员两名。

曾任某保险公司理赔科科长的调解员吴庆华,从事保险理赔工作20多年。参与调解工作3年来,成功调处道交纠纷1000多件。

“有了保险行业协会介入,当事人一般会摈弃偏见,同意接受调解。法官随时进行指导,使调解更加公正权威。”黄震说,2019年,海陵区法院共有149件案件诉前调解成功,调解成功率达37.7%。

“借助法院组织的联席会议和调解员的信息反馈,行业协会的管理工作也有了抓手。”泰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叶志敏说,通过对某些保险公司进行专项整顿,进一步规范了保险业市场,保障了受害人权益。

审调融合成效明显

海陵区法院创新工作机制,形成由“1名法官+2名调解员+1名书记员”的审调团队,实现人员、案件、程序、管理融合,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据调解员周秀颖介绍,在冯某驾车撞倒陈老太致死一案中,诉前调解时,双方对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和责任比例均有争议,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和调解员耐心劝说,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得以解决。但双方对责任比例始终无法协商一致,只能转入诉讼程序。

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立案当天海陵区法院就安排了开庭审理。道交纠纷审调团队法官董毕介绍说,争议焦点在调解时已经明确,庭审效率很高,双方很快达成协议,由冯某一次性赔付38万元。

蒋蓓告诉记者,“多元一体、审调融合”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化解新模式,让调解员、书记员、审判员都发挥出专业特长,实现“1+1>2”的良好效果,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利用,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矛盾。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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