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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获利两千多万元

2020-07-15 16:17:20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法制网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魏芸 马睿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串通投标罪案件,被告人孟某等4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至6个月不等。

2015年年底至2017年,以孟某为首的4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借用其他建筑公司的资质,在哈密市建筑领域的37个工程项目上,采取所谓“群狼战术”串标、围标。其间,孟某在未明确告知或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先后以其公司员工名义注册了数十个外地公司哈密分公司。在项目投标过程中,安排员工代表不同公司参与围标。项目工程中标后,孟某则将工程转包他人,收取转包费获利,或组织人员承包施工赚取利润。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孟某等4人纠集在一起,为牟取非法利益,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在建筑行业招投标过程中多次实施串通投标的犯罪活动,扰乱了正常的招投标秩序,在哈密建设工程领域造成了恶劣影响,已形成较为稳定的恶势力团伙。孟某等人通过串通投标手段中标的项目标的高达4亿多元,情节严重,构成串通投标罪。一审法院判处孟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0万元,禁止其从事招投标活动5年;其他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对违法所得2650.4931万元,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孟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孟某在二审中有立功表现,故对其从轻处罚。二审改判孟某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禁止其从事招投标活动5年。维持一审判决其余判项。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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