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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用情办理赡养老人案

2020-07-01 12:47:32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讲述人:孟庆华(河南申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虽然我做了多年的法律援助承办律师,帮助了不少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但这次接到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后,还是被宋老汉的困境震惊了。

64岁的宋老汉,育有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2012年6月,他突发疾病瘫痪在床,生活无法自理。我为他提供法律援助时,老人已瘫痪在床6个年头,处于无人照料的困境,就连活下去都成问题。

经了解得知,宋老汉早年离异,三个子女均已成年,两个女儿已经出嫁,儿子因抢劫入狱,于2017年年底刑满释放。宋老汉患病初期,两个女儿尚来探望,可如今已近6年没再来过,也没有支付过生活费和医疗费。宋老汉还有一位80多岁的老父亲和三个亲兄弟,照顾他饮食起居的重担一直在老父亲身上。2018年春节,老父亲积劳成疾卧病在床,宋老汉从此无人照料。经村委会协调,宋老汉的弟兄们出资把他送往养老院,每个月需要支付2000元的养老费、医药费。

如何解决这笔费用成了迫在眉睫的问题。襄城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宋老汉办理完法律援助审批手续后,我当即到襄城县法院立案庭说明情况,并与法官一起到宋老汉所在的养老院办理立案手续。

但在送达传票时,又遇到了棘手问题,竟然找不到宋老汉三个子女的下落。经村干部和县里驻村扶贫帮扶干部多方打听,我和主审法官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四处查找其子女的下落。我们在邻市找到宋老汉大女儿的丈夫,他拿出离婚证说,两人已经离婚,也不知道其大女儿人在何处。我们找到其二女儿婆家后,得知其二女儿与丈夫常年分居,几乎不回家,但他们表示愿意帮助查找二女儿的下落。而宋老汉唯一的儿子依旧杳无音讯。

依据法律程序,这起赡养案件进行了公告送达。开庭那天,本以为宋老汉的三个子女都会缺席,没想到其二女儿出现了。法庭上,二女儿哭诉着说,父母传统观念强,为了要儿子,她一出生就被送往外婆家寄养,直到9岁才被接回。父亲脾气暴躁,动不动就打骂母亲和孩子,这也是导致母亲与父亲离婚的重要原因。她的童年不幸福,成年后家庭生活也不幸福,日子过得非常艰辛。

听了宋老汉二女儿的诉说,我们也很同情,但是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无论父母年轻时的一些做法是否妥当,在父母孤老无依需要帮助时,子女就必须履行赡养义务。通过我们依法用情的劝解和释法说理,宋老汉的二女儿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抛下怨气后当场承诺,每个月可以给父亲500元赡养费,并在庭审结束后到养老院看望了父亲。

二女儿到养老院后,父女相见,禁不住嚎啕大哭。在那一刻,我真切地感受到了亲情的无价。

3天之后,案件有了判决结果,每个子女每月给付宋老汉生活费600元,医疗费用由3个子女均担。二女儿接到判决书后表示,再苦再难也要遵照判决履行义务,并想方设法联系上姐姐、弟弟,也让他们履行义务。

看到宋老汉和子女之间的亲情得到修复,我的心情也变得愉悦了起来。

法制网记者 赵红旗 整理

记者点评

□ 赵红旗

尊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近年来随着老年人口比重增长,农村赡养案件已成为一个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积极开展针对关爱农村留守老人的法律援助工作,有利于发挥法律的社会引导、评价功能,增强人们的尊老爱老意识,形成敬老、养老的良好道德风尚,更好地维护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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