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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检察”一年间——

​合力保安全倾力促改造

2020-06-22 01:07:38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标准+

巩宸宇 

时间如流水,昼夜不息,经久冲刷,却总能在山海间留下旷阔深远的痕迹。

2019年,普天同庆新中国70华诞。2019年,在新中国检察史上,也是高歌奋进的一年。这一年,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迎来重塑性变革。其中,刑事执行检察迎来新机遇:最高检全面铺开监狱巡回检察,“巡回”+“派驻”成为刑罚执行监督新模式。最高检不仅首次直接开展巡回检察,更以巡回检察在全国全面铺开为契机,持续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场事关国家安全的重大实践在全国全面铺开

当今中国正处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特殊历史交汇点,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期。在这个背景下,维护国家安全尤为重要。2019年伊始,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就曾指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切实落实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

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也是国家内部安全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刑罚执行和罪犯监管改造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刑罚目的的最终实现和社会公平正义,也直接关系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全面落实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将服刑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这是监狱和监狱检察的重要任务。如何将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好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如何强化检察监督刚性,促进监狱更好地改造罪犯?这是最高检党组必须回答好的时代命题,也是一场事关国家安全的重大实践。最高检党组认为,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有必要改“派驻”为“派驻+巡回”,既发挥“巡”的优势,又发挥“驻”的便利,把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作为监督重点,与监狱密切配合共同提升教育改造质量。

2018年6月,最高检决定在全国8个省(区、市)检察机关开展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2019年3月,最高检将监狱巡回检察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4个月后,监狱巡回检察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

这样的改革速度,何以成就?中国政法大学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员肖沛权向记者分析,一方面,巡回检察已被2018年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正式写入立法,成为刑事执行检察的法定检察方式,新的法律规定需要通过实践来贯彻落实;另一方面,巡回检察方式在此前试点中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了可复制的经验,全面推广的条件已经成熟。“巡回检察工作全面铺开,能更好地实现巡回检察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有利于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整体实效。”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黄晓亮也认为,巡回检察是对现有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有益补充,能够确保国家司法权力以统一的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行使,更好地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滚动的石头不长青苔。”巡回检察的“石头”不仅要滚动起来,更要明确滚动的目标与方向。如果说找问题促整改是巡回检察的基础性工作,那么与监狱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将罪犯改造成合格守法公民,则是最终目标。

“走向社会,学到的技能能不能养活家人?”

“我学会了裁缝的手艺。出狱了应该可以找一份‘手艺活’养家。”

这是服刑人员和检察官的一次对话。在浙江省宁波市黄湖监狱,检察机关曾向该监狱提出过改善罪犯教育改造课程、增加就业技能培训的建议。在检察机关的持续推动下,2019年间,黄湖监狱共开设文化技术教育培训班20期,包括扫盲班、技术班、缝纫班、营养配餐班等。特别是巡回检察后,黄湖监狱在课程设置上更注重实用性,开设了“如何开办一家网店”“外卖小哥生存之道”“家电维修快速入门”等课程。截至2019年11月,黄湖监狱已有1200余名服刑人员顺利通过监狱举办的缝纫机和点心烹饪职业培训。

2019年9月,最高检与司法部举行工作座谈会,就监狱巡回检察工作交换意见。最高检领导指出,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在把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等工作方面肩负着共同的责任,要坚持双赢多赢共赢,深化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司法部领导则对最高检开展巡回检察改革给予高度评价,表示司法行政机关将全力支持这项改革,自觉接受检察监督。

推动巡回检察深入发展,更好促进罪犯教育改造,不断提高刑罚执行质量和监管质量,已经成为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相互认可并为之努力的宝贵共识。

最高检直接对三所监狱开展巡回检察

在巡回检察改革试点中,最高检不仅明方向、定目标、抓落实,及时下发《人民检察院监狱巡回检察规定》和《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工作目录》,最高检主要领导更是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巡回检察也是办案”,对于最高检直接开展巡回检察,最高检党组认为,这是对巡回检察最实、最有力的推进。

按照最高检党组的要求,2019年5月13日至15日,最高检对四川省邛崃监狱直接开展巡回检察,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开展巡回检察。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担任检察组组长。如此高规格的配置显示了最高检党组对巡回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

巡回检察组按照工作方式的不同,设置了现场检察组、资料查阅组和现场谈话组。

“一周劳动几天?”

“一个月能拿到多少劳动报酬?”

最高检巡回检察组直接来到邛崃监狱罪犯宿舍、监狱医院、配餐中心、生产车间,实地查看并询问服刑人员,开展现场检察。

罪犯劳动时间安排不合理,罪犯劳动报酬使用配比不科学……这次巡回检察,最高检巡回检察组共发现了4方面9个主要问题。随后,巡回检察组提出了相关处理意见和建议:要求四川省检察机关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向四川省司法行政部门和邛崃监狱进行反馈,并区分不同情况依法提出监督意见;对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可以以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监督纠正。

此后的2019年6月、8月,邱学强又任组长带队对浙江省黄湖监狱、青海省东川监狱开展巡回检察。最高检直接进行的三次巡回检察,巡回检察组均直奔监区和派驻检察室驻地,详细排查监狱在管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为巩固巡回检察质量,最高检对巡回检察提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再检察。2019年底,最高检巡回检察组对首批开展监狱巡回检察的四川省邛崃监狱、浙江省黄湖监狱和青海省东川监狱进行“回头看”,就上轮巡回检察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成效进行全面检察。

在青海省东川监狱,一名监狱干警的新胸牌引起了巡回检察组检察官和人民监督员的注意。2019年8月,最高检巡回检察组在对东川监狱开展巡回检察时发现,监狱在对罪犯教育整改方面存在不系统、不科学、不规范等问题,遂向监狱进行反馈,要求整改。两个月后东川监狱便抽调精干力量专门成立了负责罪犯教育改造的新机构——教育改造大队。

在2019年11月28日东川监狱巡回检察“回头看”情况反馈会上,青海省监狱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安玉海及东川监狱政委刘金镗均表示,最高检此次巡回检察回头看不仅对东川监狱,而且对青海省监狱系统的相关工作都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此次“回头看”中反馈的问题,监狱部门将照单全收,立行立改。

在最高检的“打样”下,2019年,多个省级检察院均直接开展巡回检察,重庆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宇、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等多位省级检察院检察长还直接担任巡回检察组组长,直奔巡回检察一线,为监狱教育改造、刑罚执行工作“问诊把脉”。

在肖沛权看来,最高检副检察长和省级检察院检察长任组长直接开展巡回检察,有助于让高层更加客观真实地了解各地监狱巡回检察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有效解决巡回检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更好地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在押人员教育改造。

借力“外脑”让巡回检察监督更具刚性更阳光

2019年8月,最高检公布实施《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其中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开展巡视检察工作时,可以安排人民监督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监督员作为“外脑”参与到巡回检察中,不仅让巡回检察监督更具刚性,监督流程也更加阳光公信。

2019年底,13名人民监督员在最高检的邀请下,全程参与了最高检巡回检察“回头看”活动。

2019年11月28日上午,在青海省东川监狱办公大楼会议室内,两名人民监督员——青海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综合办主任施长永、西宁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卓嘎正与巡回检察组工作人员一同查阅东川监狱相关台账资料。很快卓嘎就发现了问题。“开展罪犯‘三防’心理评估测试的台账没有测评结论,也没有汇总表,测评结果反映不直观。这就容易导致测评流于形式,造成监区安全隐患。”卓嘎立即向巡回检察组工作人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表示:“邀请人民监督员对监狱巡回检察进行监督,是引入第三方力量监督检察权行使,增强巡回检察透明度和公信力的有力支持,能够进一步推动监狱管理更加文明规范。”

不仅人民监督员,一些领域的专业人员也加入到“外脑”队伍中,实实在在为巡回检察提质增效。肖沛权认为,在巡回检察中引入“外脑”,能够切实提升巡回检察的工作实效。“巡回检察涉及诸多特定领域的专门知识,只有专业人士才能理解和掌握。引入‘外脑’实际上是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使巡回检察在发现问题和提出建议方面更加精准、深入。”

湖南省永州市检察院根据最高检《关于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与该市卫生、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环保、疾控、消防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制定了《邀请行业专家参与监狱巡回检察实施细则》,建立巡回检察人才库。

2019年4月至5月,永州市检察院对东安监狱和永州监狱开展了常规巡回检察,邀请多名“专家外脑”协助巡回检察组对狱内医疗、消防、食药安全等专业事项进行检察,共发现消防安全、危化物品管理、食药安全、医疗安全等方面的问题38个。巡回检察组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发现的轻微违法情况和工作漏洞、安全隐患,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和建议20余次;对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份。

2019年初,浙江省丽水市检察院在对辖区唯一的一所监狱、设立才一年余的浙江省之江监狱进行巡回检察时,聘请消防、医疗卫生系统3名专家一起参与,发现监区部分消防设备、医疗卫生设施不达标等4个专业性问题。“正是借用‘外脑’的智慧,才使我们监督更到位。”该院副检察长葛朝华说。

黄晓亮认为,专家学者与人民监督员参与巡回检察工作,能够更好地体现出中立性和客观性,促进巡回检察工作更好地实现既定目标,更好地落实党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精神。

“从监督理念到监督方式、方法,到监督质效的提升,都需要‘智慧’加持,这样才能实现巡回检察工作的双赢多赢共赢。”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宇认为,引入“外脑”引入的不仅是专业知识,更是“智慧”。

巡回检察虽然盯的是监狱在管理中的短板、弱项,但目的是为了通过监督,同监狱部门一起形成提高监狱教育改造质量和管理水平的合力。正如最高检领导强调的:“监督不是你错我对的零和博弈,也不是高人一等。监督机关与被监督机关责任是共同的,目标是一致的,赢则共赢,损则同损。”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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