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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孩子拿到了低保金

​泉州丰泽检察为未成年被害人带来“雨后阳光”

2020-06-21 23:33:27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 法制网记者   王  莹 文/图

□ 法制网通讯员 王荣灿

“第一期的低保领到了吗?”

“领到了,有2600元,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近日,家住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星社区的吴女士家里来了一批“特殊客人”。这些人中有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也有丰泽区政法委、东星社区的工作人员。他们提着油米和学习用品,与吴女士聊工作、聊生活,还与孩子们一起捏橡皮泥、画画,其乐融融。

吴女士9岁的女儿小米(化名)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去年6月,丰泽区检察院在办理这起刑事案件时发现,包括被害人小米在内的四个兄弟姐妹生活情况令人震惊。

“他们年龄介于3岁至9岁之间,无出生证明、户口,未上学接受教育且极少与外界接触。而他们的父亲因触犯法律受到了惩处,母亲暂无经济收入,家庭生活极其窘困。”经办这起案件的丰泽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丁小铮介绍说。

如何救助这些年幼的孩子,让他们过上正常的孩童生活?成了压在检察官们胸口的一块巨石。

经多方走访后,丰泽检察院积极撰写综合救助建议,在区委政法委的支持下,包括公安、民政、妇联、教育等15个部门在内的“丰泽区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召开专题会议,针对4名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入户”“就学”“经济救助”“低保”等多项问题进行研究,形成7条救助措施,并落实后续协作,切实帮助4名未成年人摆脱困境。

在入户就学问题上,丰泽检察院协调公安分局、区卫健局通过亲子鉴定等途径,合法合理解决4名未成年人户口问题,协调区教育局将两名应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就近入读小学一年级,安排另外两名未成年人就近入读幼儿园,户口和就学问题均在去年9月1日前顺利完成,确保孩子们得以及时接受教育。

在经济救助上,检察机关依法快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吴女士一家率先发放了1万元司法救助金,并协调公安、民政等部门,将被害人母亲吴某户口迁至本区,由区民政局为其发放1万元临时救助金,并启动低保办理程序,于今年5月得以落实,吴女士一家每月可领取低保金2600元,日常生活方面得到较好保障。

此外,丰泽检察院还依托其设立的“丰泽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雨后阳光工作室”,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小米一家开展心理辅导,帮助孩子们走出阴影。

由此,持续近一年的全方位司法救助在“未检联盟”的齐心协力下告一段落,原本受害的小米一家宛若重生。而这也只是丰泽区检察院打造“雨后阳光”升级版,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一个小小缩影。

据了解,丰泽检察院立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能,结合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推动建立的“雨后阳光”未检帮教机制获评2018年度福建省学雷锋“最佳志愿服务项目”,86名“迷途”的少年、上百个破碎的家庭因此受益,12名因案休学的未成年人重返校园、15名帮教对象到帮教企业上班,且无一重新犯罪。

“我们将在健全完善关爱救助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帮教观护基地的运用效果,让‘花朵’们在检察机关的呵护下健康茁壮成长。”丰泽区检察院检察长许金约说。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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