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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重点领域强化监督督导

​浙江检察机关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省域治理现代化

2020-06-21 23:32:08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 法制网记者   王春

□ 法制网通讯员 吴攸 阮家骅

浙江省检察院会同民政厅等部门制定出台了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事实孤儿”、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困境儿童依法得到安置救助,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过程中,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以“聚焦重点领域,强化检察督导,助推未成年人保护省域治理现代化”为主题,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加快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实践创新,着力推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积极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省域治理现代化。

从严从重依法打击惩处

一起发生在杭州的虐童案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019年6月,杭州某儿童医院接诊了5岁的小月(化名),医务人员在治疗中发现小月的伤情异常,于是依据强制报告制度报案。接到情况报告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查明小月养母钟某多次在租房内以镊子扎刺身体、鞋带绑手、胶带封嘴等方式,对小月进行长期虐待。送医当日,钟某还用热水冲烫对小月进行摧残,导致小月全身多处烫伤,达到重伤二级。公安机关以虐待罪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追加认定故意伤害罪从严惩治,并建议数罪并罚,最终获得法院判决支持,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

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性侵案件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检察机关一方面积极探索强制报告等机制,增强案件线索发现和查处能力,另一方面推行“一站式办案”机制,综合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如台州某小学教师李某利用教师身份,对多名女童实施性侵犯罪。当地检察机关运用“一站式”办案,以心理干预、帮助转学等措施及时救助涉案被害女童,对被告人依法提出从严量刑和从业禁止建议,最终李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6年,从业禁止5年。

据了解,浙江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未检捕诉一体化机制优势,重拳打击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去年以来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300多起,对故意杀害、暴力伤害、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恶性案件坚持从严从重精准打击;依法严惩涉及未成年人黑恶犯罪,审查批捕、起诉胁迫、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犯罪案件34件98人,坚决斩断黑恶组织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

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孔璋说,新冠疫情暴发后,为有效防止脱管漏管,确保防疫期办案质量,各地检察机关积极运用电话、微信、远程视频等方式,探索开展线上跟踪考察帮教,稳妥办理涉未成年人疫情防控案件,做到“两手抓,两不误”。目前,全省已共完成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220人,依法宣告不起诉204人。

强化监督履行保护职责

随着检察改革深化、“四大检察(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落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针对未成年人权益刑事保护薄弱环节,检察机关以立案监督、追诉追漏、刑事抗诉等手段,加大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确保漏罪漏犯一个不放过,重罪重犯一个都不轻纵。一年多来,浙江检察机关共立案监督涉未成年人案件217件330人,纠正漏捕漏诉91人,提出刑事抗诉32件。

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领域,浙江检察机关持续加大监护干预案件办理,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去年以来共办理监护侵害和缺失监督案件102件104人,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102人次、经济救助70人次。

同时,结合刑事办案,加大被害人民事权益保护。如在复兴南苑4岁女童触电身亡案中,女童在居住小区玩耍时触碰带电大棚铁杆后倒地身亡。案发后,杭州上城区院精准追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违章搭建大棚的犯罪嫌疑人徐某和张某,并通过支持起诉帮助被害人家属依法向刑事被告人、雇主、物业公司、华数公司等众多侵权主体提起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诉讼,获法院支持。6名民事被告向被害人一方赔偿人民币121万余元。

浙江检察机关还积极探索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宁波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广东一家食品公司及其负责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时,配合公安机关跨省千里取证,斩断不合格食品在全国范围内的生产、销售链条,并就该食品集中在校园周边向低龄未成年人出售,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健康权的事实,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该公司支付10倍赔偿金,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诉讼请求被法院全面采纳。此外,全省检察机关共制发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6份,提起涉未民事公益诉讼4件。

去年以来,浙江检察机关主动顺应新形势,充分运用“四大检察”监督手段,督导助推各职能部门做好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延伸职能参与社会治理

浙江检察机关以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结合办理校园欺凌、暴力伤害、性侵等案件,深入剖析案件背后成因,助推完善校园安全防控机制建设。

去年,浙江省检察院、省教育厅联合部署开展了全省校园安全防范专题调研督察,共组织查访学校、幼儿园752所,对所发现的问题均作出针对性整改。绍兴越城区院会同教育部门,对辖区幼儿园、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开展从业资格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作专题汇报,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开展全区教职员工队伍专项整顿。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一些中小学校、幼儿园进人用人把关不严,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宁波、温州、绍兴、台州等地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建立并实施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资格查询机制,通过严把从业人员入职关口,织密织严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护网”。

浙江检察机关还着力治理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乱象,以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正常办学秩序。在规范未成年人公共服务场所经营方面,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及时督促公安、文旅、市场监督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整治。玉环市人民检察院就部分市政公园管理松懈、监控不全,导致未成年人聚集斗殴、寻衅滋事等问题,与住建部门、乡镇街道建立联动共治机制,督促排查安全隐患8项,加装监控设备12处,增设警示牌、宣传栏32块,坚决清除滋生犯罪行为的“土壤”。

此外,针对教育培训机构利用非法获取的学生个人信息营销牟利,侵犯未成年人隐私等问题,宁波、绍兴等地检察机关加强督导监管,严打行业陋习。同时,督促教育、市场监管、电信等部门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建立教育培训机构经营者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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