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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检察拟全面推开信访案件公开听证工作

​每年至少举行百场听证活动

2020-06-11 15:55:17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 法制网记者 范天娇

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工作;对于首次向检察院提出的刑事申诉案件,除全面开展公开听证外,还将调阅审查原案卷宗,当面听取申诉人或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意见……6月8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全省检察机关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制度作出部署,将着力在推行公开听证、开展积案清理、压实首办责任等方面下功夫,促进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化解矛盾纠纷。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安徽各级检察机关由负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部门或专职控申检察人员统一负责群众来访接待、来信受理,原则上当日信当日拆、当日审查,当日处理,并全部录入全国检察机关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全程留痕。

“我们自我加压,创造性地在全国率先实行‘两个一律’,即不仅对群众来信要一律回复或答复,而且对来访也要一律回复或答复。”安徽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盛大友介绍说,对群众向检察机关提出的信访诉求,只要留有有效联系方式的,一律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属于本院管辖的,承办部门收到移送案件后于7日内作二次程序性回复,告知信访人案件办理具体部门和承办人;承办人应在三个月以内答复办理结果,尚未办结的,答复办理进展情况。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及时转办,同时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信访人,确保信访人第一时间知晓其信访材料处理情况。

安徽检察机关还建立了省市县三级院检察长阅批和办理群众信访制度,加强对重大敏感、疑难复杂信访审核把关。2019年7月,民营企业家李某某给安徽省检察院写来信件,反映其所在企业前几年因为涉嫌单位受贿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请求对其作不起诉处理。该起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由于对该企业性质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认定上存在较大争议,案件一直未有定论。安徽省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率领办案人员实地走访调查,听取当地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信访人和涉案企业的意见,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经安徽省院检察委员会审议,决定对该案作存疑不起诉处理。

公开听证可以让各方当事人充分表达诉求和意见,由具有一定公信力的第三方听取评议,保证案件办理的公平公正。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咨询委员、律师和社区代表等,已对32起刑事申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

“下一步,我们将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来抓,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工作。”盛大友说,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每年要至少举行100场案件公开听证活动,院领导主持听证会至少要达到30%以上。对于被确定为信访积案化解对象的信访积案,除具有不宜公开情形外,在征得信访人同意的前提下,原则上都要举行公开听证,不断提升公开听证质量和覆盖面。

此外,安徽检察机关还将压实首办责任制,强化源头治理。对于首次向检察院提出的刑事申诉案件,承办检察院将调阅原案卷宗进行审查,当面听取申诉人或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意见。同时把释法说理贯穿办案的全过程,逐条逐项回应申诉人的主要诉求,并定期进行回访,把息诉罢访、案结事了作为检验办案效果的重要标准。

数据显示,自2019年4月至今年5月底,安徽省检察机关对于具有有效联系方式的18216件信访件,全部7日内及时办理程序回复,办理进展或办理结果的到期答复率达98.99%,取得了明显成效。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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