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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明确“等”外公益诉讼探索方向

2020-06-11 15:47:59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法制网讯 记者徐鹏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近日制定下发《关于主动融入国家治理因地制宜办理拓展范围公益诉讼案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具体明确各地办理“等”外公益诉讼案件时的努力方向,促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持续深入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西宁市检察机关要丰富和拓展市域治理公益司法保护的方法和路径,在安全生产、互联网侵害公益、公民信息保护、大数据安全、网约车运营等领域探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海东市检察机关要适时开展历史文化古迹和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助推本地区15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3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织密公益司法保护网,服务保障全省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海西州检察机关要重点围绕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打造特色农牧产业、特色文化旅游,探索办理公共卫生、公共安全、危化品管理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服务保障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海南州检察机关要聚焦扶贫、应急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和棚户区改造等领域,助力加快实施城镇带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

海北州检察机关要探索办理在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中涉及的应急管理、公共卫生和扶贫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服务保障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

黄南、果洛、玉树州检察机关要聚焦服务保障加快建设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在传承山水文化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作用。

此外,实施意见要求,健全完善符合青海藏区公益诉讼检察规律的一体化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办理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权益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切实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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