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黄美媚代表: 将法治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

2020-05-31 22:42:56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标准+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孙风娟)“今年我还是继续关注青少年法治教育问题,希望能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九年义务教育课程体系中。”全国人大代表、浙江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职工黄美媚建议,广泛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活动,不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

黄美媚代表说,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屡见不鲜,据相关数据统计,2016年浙江检察机关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6849人,2017年6701人,2018年6351人,2019年6722人,一直呈现居高不下的趋势,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还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浙江省永康市检察院设立了人大代表驻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关护站,黄美媚应邀参与过多起未成年人案件的公开听证活动,深感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仍有欠缺。“法治教育并没有被纳入九年义务教育的必修课程,绝大多数学校的法治课老师是由思想品德老师或班主任兼任,这些老师中有的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实践经验也比较缺乏,对学生的法治教育效果不明显。”黄美媚代表认为,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已成当务之急。

黄美媚代表建议,应组织青少年心理咨询师、法律专家和教育部门相关人员拟定小学至初中的普法课程,实现普法常态化,根据中小学学生的身心特点,分类设置教学内容;政法机关、教育部门、学校等要加强协作,结合学生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应专门成立青少年法治宣讲团,到学校、社区开展法治宣讲教育,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建立专门的关护档案,联合学校和基层村委会、居委会组织对其进行一对一的关护。

“我想,将法治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应该是像我一样的‘80后’‘90后’妈妈们共同的心声和呼吁。”黄美媚代表告诉记者。


编辑:赵婕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