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抗击疫情牺牲烈士褒扬工作依法开展有效落实

​以法治之名慰英烈之魂

2020-04-05 17:41:58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4月3日发布公告,决定于4月4日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

●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全国2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军队系统积极组织4.2万多名医务人员支援武汉,还有广大社区工作者、公安干警、基层干部、下沉干部、志愿者冒着被病毒感染的风险,夜以继日地奋斗在战“疫”一线,有些人为此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 那些逝去的英雄们,值得每个人深切缅怀、永远铭记。依法依规积极开展烈士褒扬工作,大力营造崇尚、学习英雄烈士无私无畏精神的浓厚氛围,对于在疫情、灾难过后更好地继承他们的宝贵精神遗产,继续砥砺前行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 法制网记者  杜 晓

□ 法制网实习生 黄玉敏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4月3日发布公告,决定于4月4日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在此期间,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全国停止公共娱乐活动。4月4日10时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全国2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军队系统积极组织4.2万多名医务人员支援湖北武汉,还有广大社区工作者、公安干警、基层干部、下沉干部、志愿者冒着被病毒感染的风险,夜以继日地奋斗在战“疫”一线,有些人为此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和《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评定王兵、冯效林、江学庆、刘智明、李文亮、张抗美、肖俊、吴涌、柳帆、夏思思、黄文军、梅仲明、彭银华、廖建军等14名牺牲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为首批烈士。

3月30日15时,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泸山发生森林火灾。截至3月31日0时,过火面积1000公顷左右。抢险过程中,18名扑火队员和1名当地向导不幸遇难。遇难队员均来自凉山州宁南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扑火队,最年轻的25岁,最年长的47岁。带队队长为41岁的县林草局职工何贵银,也在大火中牺牲。

4月4日是疫情稳定、复工复产后的第一个清明节。那些逝去的英雄们,值得每个人深切缅怀、永远铭记。依法依规积极开展烈士褒扬工作,大力营造崇尚、学习英雄烈士无私无畏精神的浓厚氛围,对于在疫情、灾难过后更好地继承他们的宝贵精神遗产,继续砥砺前行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民警累倒在岗位上  医护人员无畏逆行

近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签署命令,追授4名牺牲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公安民警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这4名公安民警分别是黑龙江省尚志市公安局二级警长王志伟、江苏省太仓市公安局浏河派出所三级警长位洪明、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四级高级警长乔锦仁、甘肃省兰州市第一看守所管教四队队长刘润庆。

3月20日下午,正在所内执行封闭执勤任务的陕西省延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医务科副科长姬源,突感身体不适,倒在了工作岗位上,年仅34岁。疫情暴发后,姬源2月10日进入戒毒人员管理区封闭执勤,连续备勤执勤54天,为400多名戒毒人员和21名封闭执勤民警进行体温检测和医疗巡诊。

3月22日,抗疫主战场武汉连续数日确诊和疑似病例“双清零”,复工复产稳步推进,整个城市沉浸在劫后重生的喜悦中。此时,连续奋战61天的武汉基层民警吴涌却永远倒下了,认识他的人悲痛地说道,“老吴是累倒的”。

2月21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司长陈越良表示,根据初步统计,截至2月20日,全国已有33位城乡社区工作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公殉职。不到20天时间之后,这一数字上升到了53人,其中共产党员占92.5%。

在《法制日报》记者联系上辽宁省阜蒙县人民医院内科副主任医师李欣的前一天,她刚结束了在雷神山医院最后的收尾工作。

“疫情发生后,我毫不犹豫就报名了,因为我从小就有一个英雄梦。”李欣说,报名时,她没有和家人商量,尽管事后家人很担心,但出于对她性格的了解,还是非常支持她。

3月19日,李欣在援鄂日记中写道,“一个人若有能力帮助别人,那就是幸福的”。

和李欣同在雷神山医院进行支援的还有阜新二院重症医学科副主任李楠。她说:“和那些牺牲的医务人员相比,和一直在湖北当地奋战的医护人员相比,我做得还不够多。”

“说不害怕是不可能的,也曾经做过噩梦,对于穿脱隔离衣都不是很熟练,自己要学会坚强,慢慢就好了。”李楠说。

扑火队员壮烈牺牲  烈士家属需要关爱

尽管国内疫情已基本结束,复工复产之路却并不平坦。

3月30日20时25分,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扑火队队员黄元林登上前往西昌的大巴车,他在朋友圈写道,“代表宁南人民,我们出发咯!西昌、西昌”。20时58分,黄元林在朋友圈回复:“感谢各位关心,精神小伙,一定平安回来。”

21时41分,他又写道,“到螺髻山了”——这是黄元林在朋友圈里留下的最后一条动态。

4个小时后,黄元林和20名队友、1名当地向导被突然窜起的大火吞噬。最终,18名扑火队员和1名当地向导牺牲,3名扑火队员负伤。

3月30日中午12时左右,济南至广州T179次列车在湖南郴州境内发生侧翻,第二至六节车厢脱线倾覆,第一节发电车起火,铁路乘警于忠元经现场抢救后不幸殉职,年仅26岁。近期,他一直工作在抗击疫情一线。

当英雄离开的那一刻,人们会去仰望。但在生活中,他们都是普通人,都有家庭亲人和日常烦恼。

据了解,宁南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扑火队于2019年年底组建,前身是负责洪水、地震、森林防火等抢险任务的应急队,扑火队员“战时打火,闲时务工”,平时参加防火训练。他们大多在当地务农、做工或干些小买卖。

根据《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扑火队由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应充实人员,配备机具,开展灭火训练,与当地公安消防队及其他扑火组织配合,承担森林火灾扑救任务。

黄元林以前当过兵,今年34岁,是宁南当地人,家里有两个孩子,大的七八岁,小的才一岁多。他家庭条件不算好,在乡下开了一家“农家乐”,自己掌勺做厨师。

在此次火灾中牺牲的另一名扑火队员陈章华家境也不好,住在县城的角落里。婚后育有一女,目前不到5岁。除了妻女,陈章华家中尚有86岁的奶奶和60多岁的父亲。

积极开展烈士褒扬工作,对于发扬传承英雄精神意义深远。

王晓梅的父亲王子英烈士于1949年9月在解放战争中牺牲,当时她才只有一岁。“我8个月大的时候,我父亲就离开我和母亲到南京集训去了。妹妹刚生下来的时候,就接到部队的来信,说我父亲牺牲了,我对他的全部认知都来自于我母亲的讲述。”王晓梅说。

尽管对父亲的记忆很少,但是谈到父亲的事迹时,王晓梅还是忍不住哽咽。她说:“我父母那一代人对党和国家高度忠诚,他们愿意为党和国家无私奉献。尽管父爱的缺失让我很悲痛,但是家人都能理解,也很感谢党和国家在父亲牺牲后,对我们这些烈士家属的大力照顾。”

王晓梅退休前是一名干部。她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多年来,她一直铭记自己是烈士后代,时刻将党和国家的恩情记在心里,下决心要积极传承英雄烈士精神,努力继承革命先辈遗志,为党和国家作贡献。

对于烈士家属来说,除了物质保障之外,精神上的抚慰也很重要。

田宏英是陕西省咸阳市小桔灯公益服务中心的一名志愿者,曾去看望过见义勇为救助落水儿童牺牲的冯军政烈士亲属,和山体滑坡时勇救学生牺牲的马均有烈士亲属。

田宏英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之所以选择参加看望烈士亲属这个公益活动,是因为尽管被追封为烈士能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其亲属安慰,但是精神上的伤痛仍然需要有关部门和志愿者们定期做一些工作,比如组织去看望他们,陪他们说说话,了解他们的需求。

制度体系日趋完善  烈士褒扬落到实处

退役军人事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军民合力,上下同心,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舍弃个人安危,敢于担当,勇于作为,英勇奋战在防控工作第一线,有的同志不幸牺牲。他们这种不顾个人安危、舍己救人的精神应予大力褒扬,符合烈士评定(批准)条件的人员,应评定(批准)为烈士。

对于《通知》出台的积极意义,国防大学教授公方彬认为,此举有利于更好地弘扬英雄烈士的榜样力量,将英雄烈士的精神以更加具体的方式传承下去,在全社会树立起无私奉献的标杆,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伟大精神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将抗疫斗争中的牺牲人员评定为烈士,能够增加疫情中“逆行者”,特别是医护人员的分量,让全社会更加深刻理解和珍惜他们所作出的贡献,构建敬医、爱医和护医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围绕进一步加强烈士褒扬工作已经形成一整套法律法规体系。

退役军人事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烈士”是党和国家授予为国家、社会和人民英勇献身的公民的最高荣誉性称号,烈士评定(批准)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目前,我国烈士评定(批准)的法规依据主要有《烈士褒扬条例》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据介绍,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以来,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目前已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制定了英雄烈士保护法,编撰出版《英雄烈士保护法释义》,修订《烈士褒扬条例》,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重要指示精神,起草并推动以中办、国办、军办名义出台《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总体工作方案》,会同外交部、财政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制定《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等。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出台,实现了褒扬纪念制度体系法制化规范化。

公方彬认为,《烈士褒扬条例》明确规定,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人都可以评定为烈士。2018年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英雄烈士保护法再一次明确了全社会要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吕景胜认为,当前针对烈士褒扬工作的立法已经非常完善,但未来在烈士褒扬工作实践中可能还会遇到新的问题。比如说烈士褒扬金标准问题,现行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具体落实中,除了根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衡量之外,也应该综合考虑当地消费水平、经济发展状况等,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高烈士褒扬金标准,更好地保障烈士家属的生活。

“各地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待烈士子女,在教育、就业方面及时予以帮扶和支持,将烈士家属的抚恤优待政策落实到位。”吕景胜说。

吕景胜认为,做好烈士褒扬工作的关键在于注重细节和执行力,要坚持规范化、法治化。抚慰烈士家属的内心伤痛、保障他们的现实生活,这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不能让烈士褒扬工作成为舆论焦点下的短期工作,等风头一过,取而代之的就是带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色彩的冷漠、低效、推诿等行为,使烈士褒扬制度在执行中走样,无法落到实处。有关部门可以考虑对执行烈士褒扬制度的相关工作人员实行一定约束机制,如果没有把烈士褒扬工作落实到位,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制图/李晓军  


编辑:赵婕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