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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人员拒不配合防控检查被判刑

2020-03-28 11:39:32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法制网讯 记者史万森 通讯员张海燕 酒后驾车出行并拒不配合疫情防控人员检查……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乔某某因犯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月10日21时许,乔某某在家中喝了4瓶啤酒后,驾驶小汽车驶出小区,将车辆停在小区北门停车场内。23时许,乔某某驾驶小汽车返回小区时,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检查并发生争执,驾车将防控人员苏某某剐倒后强行进入小区,致苏某某臀部及右膝软组织挫伤。

后乔某某又驾驶小汽车驶出小区,行驶途中被交警查获。经对乔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司法鉴定,乔某某的血样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83.06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归案后,乔某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乔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以暴力的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防疫工作职责,严重妨害防疫工作秩序,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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