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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公安交管新措施3月1日起实施

​试点首日发放3.5万个车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2020-03-22 16:35:29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法制网北京3月1日讯 记者蔡长春 记者今天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3月1日,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提供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3项公安交管改革便民利企新措施顺利启动。试点首日,16个试点城市向3.5万车主发放检验标志电子凭证,1.4万名驾驶人申请网上学习考试减免交通违法记分。

3月1日起,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哈尔滨、南京、杭州、宁波、济南、株洲、深圳、海口、成都、贵阳、玉溪、乌鲁木齐16个城市首批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试点首日,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服务平台,为办理登记、检验的机动车发放检验标志电子凭证1.6万个,为六年内免检车辆网上发放检验标志电子凭证1.9万个。同时,向4225万辆检验有效期内的在用车辆推送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车主可以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www.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查看、下载。

3月1日起,重庆、四川、广东深圳试点实施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简称“学法减分”)改革措施,发挥交通违法记分制度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推动提升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试点首日,三地共有1.4万名驾驶人通过互联网学法减分系统申请网上学习,其中有4000多名驾驶人完成了学习考试,减免了交通违法记分。

3月1日起,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6个省(市)试点提供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试点首日,6个省市的公安交管部门在处理事故时,按规定告知事故当事人各方网上查询事故处理情况的权利,并制作提供600余份查询凭证。

此外,前期已经试点的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简捷快办、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交通安全导航提示服务3项改革措施,将于3月底前在全国全面实施,进一步扩大改革覆盖面,让更多群众企业享受到便捷实惠。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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